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宿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宿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宿州市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生态环境、林业主管部门,萧县、砀山县农业农村局,埇桥区、灵璧县、泗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森林和草原局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农渔(2020]53号)精神,宿州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三部门联合编制《宿州市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宿州市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
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是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即通过开展渔业生产调控,极大地促进水域生态、生产和生活协调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优美水域生态环境和优质水产品需求为目标,有效发挥大水面渔业生态功能,强化科技支撑,推动产业融合,有效推动全市水域生态保护和渔业生产相协调的大水面生态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原则
1.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修复,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守好湖泊、水库、采煤沉陷区生态底线,推进生态渔业绿色健康发展。
2.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生态环境状况、水域承载力、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布局、分类施策,科学合理地选择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方式。3
3.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加强大水面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探索和养殖模式提升,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完善生产经营体系,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大水面生态健康养殖蓬勃健康地发展
4. 坚持质量兴渔、三产融合。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提升水产品品质和价值,提高质量效益。发挥大水面渔业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和休闲渔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0--2022 年,全市三分之一可养湖泊、水库、采煤沉陷区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实现养殖方式转型升级,水产品恢复性增加,渔民收入持续增加;2023--2025 年,全部可养湖泊、水库、采煤沉陷区实现生态健康养殖,发展休闲、观光、垂钓渔业,大水面生态渔业实现蓬勃健康可持续发展。大水面生态保护与渔业发展实现充分融合,渔业在生态修复中的作用明显提升,大水面生态渔业管理协调机制更加完善,优质水产品比重显著提高,产业链有效拓展延伸,基本实现环境优美、产品优质、生产生态生活相得益彰的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格局。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规划 生态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合理统筹,协调渔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保障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空间,以发挥渔业生态功能为导向开展增殖渔业,以科学合理为前提发展网箱网围养殖,拓展大水面生态渔业产业融合发展。各地应根据水面资源特点,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施策,努力打造生态净水型、绿色养殖型、旅游观光型、休闲娱乐型、餐饮服务型等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模式,着力构建大水面生态渔业特色发展格局。
(二)科技支撑 分类指导坚持科技创新,循序推进,充分发挥增殖渔业的生态功能,实现以渔抑藻、以渔净水,有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在禁养区内可适度发展增殖渔业,按照水域承载力确定适宜的放养种类、放养量、放养比例、捕捞时间和捕捞量,起捕应使用专门的渔具渔法,以最大限度减少对非增殖品种的误捕,确保不对非增殖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原则上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禁止开展增殖渔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可根据资源调查结果合理投放滤食性、肉食性、草食性的当地土著品种,投放品种以鲢、鳙等滤食性鱼类为主;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殖渔业的起捕活动应在特别保护期以外的时间开展。发展增殖渔业要严格遵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严防种质退化和疫病传播。严格禁止生产性养殖。在限养区鼓励发展“人放天养”、“轮捕轮放”等不投饵的生态养殖,或根据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设网箱网围,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绿色水产品,通过捕大留小,提高大规格商品鱼生产量。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减量用药,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养殖模式可采用轮作养殖、分区养殖等方式,有效提高水产品产量。生产性养殖要严格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养殖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围栏养殖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
(三)规范养殖 加强监管一是大力开展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将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红线管理范围,为生态渔业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和环境保障。二是积极开展大水面增殖放流,将湖泊、水库、采煤沉陷区等大水面列入增殖放流支持范围,鼓励大水面管理主体和企业投入,财政资金给予一定奖补,以期达到恢复资源、改善环境和提高渔业收益的效果。三是严格执行休药期管理制度。倡导水产养殖“少用药、不用药”理念。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果,全面清理各种非法养殖行为,确保大水面实现绿色健康养殖。四是要严格加强渔政管理,将渔政管理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对重要水面实施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组织开展渔政执法专项行动,将大水面作为执法检查重点,从严处理“电毒炸”、“绝户网”等违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大水面生态养殖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为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保驾护航。五是加强大水面水质保护,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要按职责分工加强监测和执法监管,对造成水域污染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大水面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
(四)产业融合,开拓空间一是开展大水面特色经营,充分发挥渔业净水养水作用,大力引进适合大水面生态养殖的名优品种,提高大水面渔业生产水平,可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水产、垂钓服务、水上运动娱乐等特色养殖经营活动。二是创新开展水产食品加工,生产各种特色风味食品、快捷食品、个性化食品等现代加工食品,提升附加值,增加经济效益。三是发展休闲渔业,将渔业养殖与餐饮服务结合起来,开办休闲鱼庄、特色鱼馆、生态渔家,让消费者体验渔家生活,收获劳动喜悦,享受生活乐趣,实现渔业增效增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多部门联合,组建专家技术团队,摸清本地底数,细化工作方案,分类指导,稳妥推进,确保大水面生态渔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强化统筹布局要组织学习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局《关于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合理发展生态渔业。进一步健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完善重要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以空间规划为依据,科学合理布局大水面生态渔业必要设施,统筹协调好大水面渔业生产与水利、航运、水生态环境等方面功能,规范生态渔业养殖行为。
(三)多部门密切协作各地要建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对重要水域严格执行禁渔区、禁渔期制度,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迷魂阵”等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行为,严格执行长江流域重要水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止“生产性捕捞”有关规定。强化部门联动,统筹协调公安、渔业渔政、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工作。加强渔政执法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严肃查处因养殖造成水域污染、违反用药规定造成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等事故,为我市大水面生态渔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