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宿州医保小智问答库(2024年3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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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相关 | 职工医保 | 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 宿州市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55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300 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
报销相关 | 职工医保 | 退休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比例:符合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基金支付金额1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3.6%、89.6%、87.2%;基金支付金额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6%、92%、89.6%;基金支付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88%;基金支付金额10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93%;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部分,由个人全部自付 |
报销相关 | 职工医保 | 职工临时外出就医报销比例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下列异地就医报销政策:1、省内异地就医: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15个百分点;2、跨省异地就医: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20个百分点。 |
报销相关 | 职工医保 |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待遇 |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年度累计最高4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60%、5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退休职工的一级及未定级、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3000元。 |
报销相关 | 职工医保 | 职工医保常见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 | 宿州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门诊诊治常见慢性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年度起付线为2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计算1次),单一病种年度报销限额为16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两种及以上病种的年度报销限额为32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
报销相关 | 职工医保 | 职工医保特殊慢性病门诊保障待遇 | 参照住院政策标准执行,一个自然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仅计算1次起付线。 |
报销相关 | 职工医保 | 不纳入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支付 | 下列门诊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支付范围:(一)在职职工停止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二) 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三) 按职工医保住院、门诊慢特病保障等政策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四)其他不符合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
报销相关 | 职工医保 | 在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符合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基金支付金额1万元以内的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2%、87%、84%;基金支付金额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5%、90%、87%;基金支付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88%;基金支付金额10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93%,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部分,由个人全部自付。 |
报销相关 | 职工医保 | 异地长期居住、异地退休、常驻异地的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办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等医保备案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省内或省外长期居住、生活、工作地就医的,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
报销相关 | 异地就医 | 异地就医自付比例是多少? | 自2024年1月1日起,省内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15个百分点。跨省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20个百分点。 |
报销相关 | 异地就医 | 临时外出期间发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 您好,参保人员(含职工和居民)临时外出期间发生医疗费的结算流程如下:(一)经参保地备案上传成功的异地就医患者可在异地就医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二)参保人员在没有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的、因年度结算停机、信息系统故障等原因个人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的可现行自费结算,出院后拿回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手工结算。 |
报销相关 | 异地就医 | 长期在外地的人员报销流程 | 您好,长期在外地的人员就医报销流程如下:长期在外的人员是指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上述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备案后,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直接刷卡结算,无法直接结算的,由个人先行垫付后,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
报销相关 | 异地就医 | 职工异地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 办理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的参保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由个人负担。实现异地联网门诊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由个人账户资金直接结算。异地安置人员、异地居住人员、长期驻外人员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抢救除外)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无法直接结算的,携带原始发票、门诊病历、费用清单、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
报销相关 | 异地就医 | 符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条件?(新增) | 您好,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
报销相关 | 异地就医 | 符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条件?(新增) | 您好,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报销相关 | 异地就医 | 宿州参保,在异地就诊可以用医保吗? | 您好,自2024年1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按照规定在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应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包括长住外地备案和转诊备案。 |
报销相关 | 异地就医 | 异地外伤费用如何报销? | 参保人员在异地出现外伤(明确无第三方责任)需住院治疗的,经参保人员本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个人承诺书后,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就医地医保部门要将相关费用一并纳入核查范围,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出院后需提供相关材料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报销。 |
报销相关 | 异地就医 | 在异地住院直接报销后还能享受二次补偿吗? | 您好,目前备案成功后在异地实现直接报销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已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无需单独申请。 |
报销相关 | 大病保险 | 职工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如何申领? | 宿州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年度。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50%-80%的比例支付。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药品目录》外的合规药品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50%比例支付。职工大病保险医疗待遇无需个人申请,大病保险支付随基本医疗基金一并支付 |
报销相关 | 大病保险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起付线: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普通参保群众起付线为1.2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0.6万元。报销比例:普通群众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5%。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5%;5-10万元段,报销比例70%;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80%;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90%。封顶线: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限额封顶30万元,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大病保险限额封顶20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取消封顶线。 |
报销相关 | 备案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家庭账户绑定适用范围? | 职工及其关联的配偶、父母、子女,凭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 (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或购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职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定点医药机构从个人账户中划扣;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个人支付。 |
报销相关 | 备案 |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家庭账户绑定需满足什么条件? | 1.家庭账户绑定的对象为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本人(发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 (被绑定人),被绑定人最多为7人。2.发起人和被绑定人均为正常参保状态的人员3.发起人须为职工医保参保人,被绑定人须为同发起人在同一市级医保统筹区范围的职工基本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
报销相关 | 备案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如何备案? | 您好,自2024年1月1日起,省内异地就医临时外出人员免备案。跨省异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安徽省医保公共服务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模块进行自助备案,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
报销相关 | 报销材料 | 住院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 您好,关于住院费用报销材料如下: (1)住院发票原件(收费章); (2)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3)住院汇总费用清单;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一张(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提供代办人证件)。(5)费用超过一万元的另需提供加盖骑缝章的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 |
报销相关 | 报销材料 | 门诊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 您好,关于门诊费用报销材料如下:(1)门诊发票原件(收费章);(2)门(急)诊病历、医疗门诊费用清单;(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一张(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需提供代办人证件)。 |
报销相关 | 报销材料 |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那些材料 | 您好,申请人申请生育津贴时除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以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1、出院记录 2、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今年城乡居民参(续)保时间 | 居民医保依法实行按年度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原则上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2024 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 鉴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 2024 年 2 月28 日。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在哪缴费? | 1、新参保缴费。新参保人员在完成参保登记后缴费途径有两种,一是使用职工门诊共济账户(市域内)缴费,二是跳转至税务系统缴费。2、续保缴费。2023年已参保的,可直接搜索微信小程序“社保缴费”或通过支付宝、皖事通税务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缴费标准 | 您好,关于城乡居民缴费标准:2024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是380元/人特殊人员的居民医保缴费,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参保:1、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380元2、医疗救助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330元,个人缴费每人50元3、过渡期内,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290元,个人缴费每人90元。4、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190元,个人缴费每人190元。5、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其他特殊人口参保资助政策,按照部门职责规定落实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大病保险缴费 | 202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筹资标准为110元,从其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中直接划转,无需另行缴费。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新生儿如何参保 | 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参保后何时能享受医保待遇? | 集中缴费期内参加2024年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新增)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70%;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5%。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常住异地如何报销?(新增) | 您好,长期居住外地人员就医报销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办理长住外地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内需回参保地就医的,仍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分娩住院报销比例(新增) | 宿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分娩住院定额补助顺产为800元,剖宫产为1200元,有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的按普通住院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意外伤害报销比例(新增) | 1、明确有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不予报销;2、明确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按普通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执行,单次封顶2万元,年度封顶4万元,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3、无法确定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医药费用按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的30%实行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2万元,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新增) | 参保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纳入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次报销限额为40元(含一般诊疗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天一次报销限额为25元(含一般诊疗费),年度报销限额220元/人。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大额门诊报销(新增) | 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以上的又不属于慢性病或特殊慢性病范畴内的,年度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每人年度累计报销限额2500元。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报销(新增) | 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起付线2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计算1次),报销比例60%,年度报销限额3000元/人。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新增) | 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1次起付线。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两病”门诊报销(新增) | 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患有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确需服药干预治疗但未达到慢性病鉴定标准的,享受“两病”用药保障机制,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高血压年度限额260元,糖尿病年度限额360元。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罕见病门诊报销(新增) | 参加居民医保的18岁以下苯丙酮尿症及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的罕见病患者,在省内省级或者市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门诊就诊,其医药及专用食品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65%,年度累计限额2万。患者凭门诊病历、处方、发票,回参保地办理报销;其他罕见病病种门诊报销政策参照特殊慢性病门诊执行。 |
参保变更 | 城乡居民 | 城乡居民残疾人辅助器具报销(新增) | 符合残联规定的残疾人,凭定点装配机构辅助器具装配单及发票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不设起付线,50%,单次报销限额:每具大腿假肢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800元,每只助听器3500元。 |
参保变更 | 大学生 | 大学生医保参保条件 | 您好,大学生医保参保范围:在宿州市行政区域内宿州学院、皖北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宿州职业技术学校三所高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
参保变更 | 大学生 | 大学生参保选不了宿州是什么原因? | 您好,大学生医保参保是按三所高校提供名单进行登记的,请联系所在学校进行参保登记。 |
参保变更 | 大学生 | 大学生如何办理参(续)保手续? | 您好,大学生应在每年的征缴期将参保信息统一报至所在高校,由所在高校负责统计名单报送至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大学生,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大学生转学或退学的,所在高校应及时报送名单至医保部门为其办理医保停保。 |
参保变更 | 大学生 | 大学生寒暑假临时外出发生的医药费如何报销 | 您好,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可在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可凭本人就医凭证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或由个人全额垫付后至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
参保变更 | 大学生 | 大学生缴费标准有何规定? | 您好,关于大学生缴费标准规定:大学生医保费由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2024年度缴费标准为380元/人。 |
参保变更 | 非本市户籍 | 非本市户籍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的条件是什么? | 1、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可以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2、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可以参保3、港澳台人员可以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参保4、外籍就业人员及其未就业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居住证的公民外籍配偶可以持合法就业证件或永久居留证参保 |
参保变更 | 个人账户 | 医保个人账户或医保卡的钱怎么样做能和家人共用? | 从2022年7月起我市职工医保卡结余可以与家庭成员共享使用,参保职工可通过手机绑定自己的近亲属,实现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家庭成员在药店购药、医院看病时使用。通过微信“宿州医保公众号”绑定的操作流程:点击打开主页面最下栏“办事指南”中的“宿州医保便民e站”--点击业务办理中的“个人账户共济绑定”按照页面提示进行绑定和解绑。 |
参保变更 | 个人账户 | 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如何修改? | 可联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由单位对接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修改,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
参保变更 | 个人账户 | 职工医疗保险费可以补缴吗? | 您好,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必须有人社部门或法院出具的补缴法律文书 |
参保变更 | 个人账户 | 医保补缴截止时间 | 您好,在每个月结算期前(25日前)可以做医保补缴手续,但目前灵活就业不能做跨年补缴手续,要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
参保变更 | 家庭共济 | 家庭共济双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您好,可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共济给参加本省基本医疗保险的本人近亲属(限配偶、子女和父 母)。目前仅支持双方均在本市同一统筹区参保的人员之间进行共济。 |
参保变更 | 家庭共济 | 如何在线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共济? | 您好,关于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流程如下:1、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宿州-其他业务-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绑定2、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宿州--其他业务--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绑定 |
参保变更 | 家庭共济 | 账户家庭共济备案解绑(新增) | 您好,关于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解绑流程如下:1、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宿州-其他业务-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绑定-解绑2、支付宝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宿州--其他业务--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绑定-解绑3、皖事通-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宿州-其他业务-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绑定-解绑 |
参保变更 | 灵活就业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在手机上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 缴费渠道有两种,一是打开“支付宝”,定位到“宿州市”搜索“社保缴费”点击“社保缴费办理”,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费;二是打开手机微信小程序安徽税务社保缴费,点击“我要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点击“下一步”,选择医疗保险缴费。 |
参保变更 | 灵活就业人员 | 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符合什么条件能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 | 一是灵活就业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缴纳基本医保费达到统筹地区规定年限的,并一次性趸交大额医疗救助费用后,不再缴纳基本医保费,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二是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缴纳至规定年限或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及大额医疗救助费用后,享受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
参保变更 | 灵活就业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何时能享受待遇? |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实行6个月等待期,即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费满6个月并继续参保缴费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参保变更 | 灵活就业人员 |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中断、欠费怎么办? | 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欠费之月起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参保变更 | 灵活就业人员 | 我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 灵活就业参保者,请参考以下信息:本地户籍居民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但在校学生不能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2023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金额353.67元。 |
参保变更 | 停保或不享受待遇 | 如何办理个人医保停保? | 您好,如您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皖事通”首页上方的“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进入城乡居民暂停参保模块进行居民医保停保,或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地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现场办理;也可由他人代办,需携带申请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至参保县、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暂停参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相同)。 如您是单位职工,则需单位授权经办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医保网厅在线办理停保。 |
参保变更 | 停保或不享受待遇 | 怎么办理单位注销?要什么材料 | 1.营业执照、税务、银行注销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2.企业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单位注销说明、加盖公章 |
参保变更 | 停保或不享受待遇 | 领取失业保险金结束,是否需要窗口办理停保? | 您好,无需失业人员个人办理,如领取失业金结束,由人社局就业部门通过医保网厅为参保人做停保。 |
参保变更 | 停保或不享受待遇 | 到退休年龄不够医保缴费年限怎么办? | 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累计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职工不满25年,女职工不满20年,在办理退休前须按规定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含大额医疗救助费用)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
参保变更 | 停保或不享受待遇 | 退保 | 您好,原则上医保待遇启动后不予退费。 |
参保变更 | 停保或不享受待遇 | 因灵活就业(个体劳动者)医保费未缴或迟缴导致封锁的怎么办? | 当月灵活就业(个体劳动者)医保需在次月缴纳医保费。如因个人原因未缴或迟缴医保费用,会影响次月医保待遇,无法做解封处理。 |
参保变更 | 职工 | 单位医保如何开户,需要哪些材料? |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
参保变更 | 职工 | 职工医保关系跨统市转移,中断参保如何补缴?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市转移,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并累计计算。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办理职工医保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
参保变更 | 职工 | 请问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和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是否可在网上可以办理? | 您好,关于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和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需要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到各级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变更业务支持同城通办。 |
参保变更 | 职工 | 单位如何办理医保增减员? | 您好,单位办理医保减员途径:1.线下办理:医疗保险职工变更表增减表(加盖公章)至各个医保机构办理。 2.线上办理: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 |
参保变更 | 职工 | 参保单位变更是否需要到窗口办理停保、续保手续? | 您好,单位业务建议引导做网报减少新增,不建议去窗口。 |
参保变更 | 职工 | 失业人员如何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 您好,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缴纳的职工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
参保变更 | 重复参保 | 到宿州参加工作后,才得知父母在老家帮我办理了居民医保,请问我能享受双重报销待遇吗 | 在宿州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是不能够同时享受两项医保待遇的,如果参保人重复享受待遇的话,医保部门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故参保人应该按照自身情况选择一种医保进行参保。 |
参保变更 | 重复参保 |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重复参保怎么办? | 您好,当参保人员在两个及以上市出现既有职工参保信息又有居民参保信息时,优先保留职工参保信息。 |
参保变更 | 重复参保 | 参保人员重复参保对医保待遇是否有影响? | 您好,安徽省医保信息系统在归集各地参保信息时,发现重复参保现象,重复参保信息会导致无法结算医疗费用。全省各地医保经办部门已在积极处理,若发现因重复参保导致就医结算报错的,应至市、县、区医保经办窗口及时处理。 |
超业务范围 | 社保卡激活 | 您好,关于社保卡激活问题,请拨打人社部门热线:12333咨询。 | |
超业务范围 | 社保卡问题 | 您好,养老金、养老保险相关问题请联系当地社保部门或拨打12333进行咨询。 | |
生育相关 | 生育报销 | 职工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的配偶在未就业期间生育的医疗费报销政策是什么? | 宿州市正常参保缴费的男职工配偶在未就业期间的生育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限额以内据实支付。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已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过的,本着不重复的原则,按照1000元的规定补给差额。男职工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携带男职工银行卡、夫妻双方身份证、女方显示怀孕的医院诊断材料、出院记录、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如已在城乡居民报销过的另需提供城乡居民医保结算单来补差额)、男职工现场填写配偶未就业承诺书。 |
生育相关 | 生育报销 | 在非生育定点的医疗机构生育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 | 宿州市正常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在非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后携带银行卡、身份证、出院记录(金额超过一万元提供全套住院病历加盖医院骑缝章)、发票原件、盖财务章的费用汇总清单到医保局窗口提交材料。生育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等级和生育方式实行定额报销。限额以内按实际费用报销,超过限额部分由个人自付。 |
生育相关 | 生育报销 | 职工生育保险流产 |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流产或引产手术后30天之内携带材料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费用报销和领取生育津贴。材料如下:1. 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已怀孕的B超单3.住院流产提供:出院记录盖医院的章、住院发票加盖医院财务章、费用汇总清单盖医院的章、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门诊流产提供:门诊发票加盖医院财务章、门诊发票清单、门诊病历(医生写的内容及日期须和发票日期一致),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自然流产需要提供单位盖章的请假 |
生育相关 | 生育报销 | 产前检查可以报销吗? | 产检可报销的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普通彩超、晚期加一次胎心监护。 报销 提供材料:发票(原件)、发票清单、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提供的医院材料都需要原件),待生育后到医保前台窗口办理费用报销。 |
生育相关 | 生育报销 | 异地生育费用如何报销? | 符合异地生育规定的女职工,生育住院时需要全自费出院后携带材料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异地生育报销提供材料如下:1. 发票原件2. 费用汇总清单3. 医疗费用在一万以内提供出院记录加盖医院公章。费用超过一万元提供全套住院病历加盖医院骑缝章。4.身份证及安徽省内银行卡复印在一张纸上。5、医院根据病情开具的转诊证明。于生育后三个月至六个月内到医保局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
生育相关 | 生育报销 | 怀孕了怎么报销生育保险?可以去异地生育吗? | 宿州市正常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办理生育登记,办理成功后可正常报销生育住院费用。生育登记提供材料:女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诊断材料(保健手册或显示职工怀孕的B超单);异地生育还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原件或宿州市立医院、皖北医院根据病情开具的转诊证明且选定的医院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 生育费用报销流程;办理完成生育登记手续的女职工在宿州市内定点医院生育的住院时携带《生育登记表》及医保卡直接在医院刷卡结算;符合异地生育条件的需全自费出院后3-6个月到医保窗口办理报销。 |
生育相关 | 生育报销 | 生育出现哪些并发症可报销?能报多少? | 生育并发症含以下病种:异位妊娠、妊娠剧吐、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宫内窘迫、羊水过多(少)、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高血压症、产后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习惯性流产、产褥期感染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包含输卵管复通术、输精管复通术。医疗费用参照基本医疗保险。 |
生育相关 | 生育报销 | 职工生育流产引产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 一至三个月流产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三至七个月引产可享受1.5月生育津贴。自然流产最多享受15天生育津贴。计生手术类型结算标准:人工流产吸宫术105元、药物流产135元、中期妊娠引产术360元、钳刮术130元。 |
生育相关 | 生育报销 | 引产流产报销时限 | 流产津贴办理时限为手术之后30日之内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申报有效期 | 您好,生育津贴申请时限为参保职工生育手术的3个月后6个月内。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支付申报途径 | 您好,生育津贴支付申报,原则上由参保职工个人申请,可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申请,也可在我市各级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申请,核准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支付给本人。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发放明细 | 您好,具体生育津贴发放明细可由单位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生育津贴核定表打印模块查询生育津贴发放明细及具体金额。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 宿州市符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的女职工,在生育三个月以后六个月之内来医保服务窗口办理生育津贴,提供材料如下:1. 出院记录,加盖医院的公章2. 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吗? | 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个人,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吗? |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6.4%,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是怎样计算的? | 宿州市正常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5个月的生育津贴;符合医疗指证实施剖宫产手术,增加0.5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3个月内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月生育津贴标准为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引产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计算。经待遇核定后生育津贴一次性拨付到女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怀孕期间单位欠费或未能及时缴费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 按照规定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由于单位原因未能参保及单位欠费的,其职工生育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标准予以解决。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没缴纳生育保险的失业人员能享受生育津贴吗 | 按医保政策规定,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人员在失业金代缴期间生育的,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申领用手机可以办理吗? | 可以通过“皖事通”app或者“安徽医保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办理。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的申领条件 | 生育保险参保实行6个月等待期。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并继续缴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发生生育住院医疗费用之前正常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并继续缴费的,补收不算)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还是分月发放? | 你好,正常参保缴费的女职工生育的3-6个月后提供材料到医保窗口申请生育津贴后一次性发放到女职工本人银行卡上。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申领生育津贴后多久能够办结 | 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规定,生育津贴的办理时限是不超过20个工作日。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不同人群生育享受的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 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有三类人群,一是按机关事业单位缴费费率的用人单位(单位6.4%,个人2%),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二是按企业缴费费率的用人单位(单位6.5%,个人2%),其女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和生育津贴待遇;三是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个人,以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代缴医保费的,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
生育相关 |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发放进度 | 您好,具体生育津贴拨付进度可前往安徽医保公共服务查询 |
通用知识库 | 宿州经区办地址信息 | 市本级地址信息 | 您好,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在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区医保综合窗口,城乡居民业务咨询电话:0557-3060116;城镇职工医保单位征缴业务咨询电话:0557-2285687;职工医保及大学生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557-3066910、0557-73066905、0557-3066902;医保政策语音自助热线咨询电话:0557-2226000 |
通用知识库 | 宿州经区办地址信息 | 埇桥区地址信息 | 您好,埇桥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在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展3馆2楼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A2区医保综合窗口,城镇职工医保单位征缴业务咨询电话: 0557-3622258;职工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557-3920021:城乡居民业务咨询电话:0557-3700177,0557-3671000 |
通用知识库 | 宿州经区办地址信息 | 砀山县地址信息 | 您好,砀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在砀山县汽博城28栋2楼,职工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557-3599519;城乡居民业务咨询电话:0557-3599518 |
通用知识库 | 宿州经区办地址信息 | 萧县地址信息 | 您好,萧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在宿州市萧县圣泉镇复兴路18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D区,职工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557-5066599;城乡居民业务咨询电话:0557-5026334 |
通用知识库 | 宿州经区办地址信息 | 泗县地址信息 | 您好,泗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在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朝阳路104号,职工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557-7029399;城乡居民业务咨询电话:0557-7097797 |
通用知识库 | 宿州经区办地址信息 | 灵璧县地址信息 | 您好,灵璧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在灵璧县虞姬大道与汴河路交叉口政务服务管理局南大厅,职工医保业务咨询电话:0557-6036920;城乡居民业务咨询电话:0557-6555198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慢性病 | 门诊慢性病病种待遇享受申报材料 | 您好,申报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需准备与门诊慢性病病种诊治有关的二级(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住院及门诊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包括: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等;住院病历就是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的整体住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入院病历、医嘱及各类报告单等)。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慢性病 | 特殊慢性病怎样申请? | 您好,患者或其家人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及相关确诊病例、检验报告前往宿州市立医院、皖北煤电总院、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类)、宿州市中医院或各参保地县级医院医保办申请办理,也可使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皖事通、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办理。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慢性病 | 职工如何申请常见慢性病,需要哪些材料? | 您好,您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模块线上办理或者到到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医保服务站办理申报认定,即时申报,初审合格受理申请,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认定通过后开始享受慢性病保障待遇。申报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与常见慢性病病种诊治有关的二级(县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门诊或加盖病案室骑缝章的全套住院病历资料(包括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入院病历、医嘱及各类报告单等)或门诊确诊材料。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慢性病 | 职工如何申请特殊慢性病,需要哪些材料? | 您好,您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模块线上办理或者到参保地具有认定资格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申报认定,即时申报,7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认定通过后开始享受特殊慢性病保障待遇。申报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与特殊慢性病病种诊治有关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加盖病案室骑缝章的全套住院病历资料(包括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入院病历、医嘱及各类报告单等)或门诊确诊材料。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慢性病 | 门诊常见慢性病到哪些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 城镇职工常见慢性病患者可在我市Ⅱ类及以上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院结算报销;城乡居民常见慢性病患者可在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常见慢性病门诊结算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报销。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慢性病 | 门诊特殊慢性病到哪些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 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患者在我市I类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报销;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患者在I类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报销。如果确因医院不能提供治疗用药,在经办机构核实并登记的前提下持医院外购处方可在“特殊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适量药品,确保不影响临床治疗需要。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慢性病 | 门诊常见慢性病病种 | 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自身免疫性肝病、慢性肾脏病、肾病综合征、脑卒中、银屑病、冠心病、心功能不全、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癫痫、帕金森综合症、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重症肌无力、肌萎缩侧索硬化症、青光眼、黄斑性眼病、白癜风、慢性乙型肝炎、结核病、艾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白塞氏病、系统性硬化症、干燥综合征、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结节性多动脉炎、脑瘫、晚期血吸虫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慢性麻疹(普通型 )。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慢性病 |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 肺动脉高压、特发性肺纤维化、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肢端肥大症、肝豆状核变性、多发性硬化、重度特应性皮炎、精神障碍、慢性丙型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ANCA相关血管炎、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生长激素缺乏症、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尼曼匹克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冠脉搭桥术后(与冠心病不重复享受待遇)、器官移植术后、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骨髓增生性疾病、白血病、恶性肿瘤、肝硬化、脊髓性肌萎缩症、β地中海贫血、慢性麻疹(难治型 )、法布雷病、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心肌病、亨廷顿舞蹈症、视神经脊髓炎、脊髓延髓肌萎缩症(肯尼迪病)、遗传性血管性水肿、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慢性病 | 门诊慢特病待遇申报方式 | 您好,目前关于办理门诊慢特病申报,共有两种方式,1、线下办理:门诊常见慢性病到我市各级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即时申报,即时受理,门诊常见慢性病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2、线上办理:我市参保人员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宿州医保”,点击主界面下方“办事指南”-“宿州医保便民E站”,下拉菜单找到“门诊慢特病病种申请”,然后根据申请提示为自己申请或他人申请,申请需提交住院整体病历及门诊相关材料,上传病历材料请提前用手机或扫描仪垂直拍照和扫描,确保图片清晰,最后点击“提交”上传申报资料。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异地人员 | 如何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您好,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长期生活并办理了居住证明的参保人员。备案办理方式如下: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下拉至异地就医一栏,点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据实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经办人员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注意查看办理结果。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异地人员 | 如何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您好,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备案办理方式如下: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下拉至异地就医一栏,点击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据实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经办人员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注意查看办理结果。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异地人员 | 如何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 您好,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参保单位派驻异地 (长期)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备案办理方式如下: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下拉至异地就医一栏,点击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据实填写信息,上传材料。经办人员会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注意查看办理结果。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异地人员 | 已办异地长期人员备案,临时回宿州市能否直接就诊? | 您好,2023年1月1日起,办理了异地长期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均可正常享受待遇。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异地人员 | 我参加的城乡居民医保,现在想去外地看病,应该怎么办?需要办哪些手续? | 您好,城乡居民因疾病需转往市外异地医疗机构就诊的,一,可由各县区医共体牵头单位办理转诊手续,评估后符合转诊条件的,开具转诊单并“一站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二、参保人可通过各县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或线上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皖事通APP办理转诊网上登记;需提交市外务工或经商地、长期居住地的劳动合同、居住证或其他工作、生活相关材料以上情形就诊享受正常报销待遇。三、不符合转诊条件但个人仍要求异地就医的,可以通过拨打异地就医备案电话或者线上办理异地备案手续,除急诊急救或属参保人员务工(经商)地、长期居住地外,未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在市域外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异地人员 | 异地就医可以备案几个地方? | 您好,参保人员在同一个时间段内异地就医备案只允许备案至一个城市。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异地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备案表;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异地人员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备案表;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异地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备案表;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 |
医疗与就医备案 | 异地人员 | 异地就医执行的医保目录和医保政策分别是什么? | 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医保结算政策;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医保结算政策。 |
政策相关 | 其他 | 就医、购药有何规定? | 您好,参保人员应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申领医保就医凭证(含电子凭证),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购药时,应主动出示就医凭证,定点医药机构应予以校验,并如实记载诊疗和售药情况。 |
政策相关 | 其他 | 异地急诊规定 | 您好,参保人员确因急诊抢救的,可在就近医疗机构就医。参保职工因急诊抢救异地就医的,参照已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人员就医政策享受医保待遇。就医地医疗机构应如实上传急诊抢救标识,符合文件规定急诊抢救支付范围的,按正常转诊直接结算,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出院后需提供全套住院病历及费用报销材料报参保地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在就医地的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急诊抢救除外)。 |
政策相关 | 其他 |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配药时限的规定? | 您好,定点医药机构应为参保人员选择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并根据病情和以下处方管理原则掌握药量:急性病3-5天用药量;门诊常见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慢性病处方量一般控制在4周内。在参保人员病情稳定、用药不变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 |
政策相关 | 其他 |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一)妊娠和分娩期间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二)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三)生育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政策相关 | 其他 | 外地参保,在宿州工作,在宿州可以用医保吗? | 您好,您可以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
政策相关 | 其他 | 哪些人的医保缴费由政府补贴(免征缴) | 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 |
政策相关 | 其他 | Pet ct 如何报销? | 您好,依据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pet ct为丙类不予支付类项目,不予报销。 |
政策相关 | 其他 | 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结算 | 您好,在直接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含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医疗费和购药费,由参保人员直接与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结算;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由定点医药机构与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在非直接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或因急诊、医保网络故障等原因未能在直接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的医疗费,由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后,持发票原件、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
政策相关 | 其他 | 就医期间哪些费用应由参保人个人承担 | 您好,就医期间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自费、自理、自付三部分。自费:是指不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如:生活用品费、陪客费、自费药品费等。自理:是指符合医保报销范围,但在按医保规定结算之前,须先由参保人员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如医疗服务项目中CT检查费、磁共振扫描、彩超,药品目录中范围外费用等。自付:是指符合医保报销范围,按规定应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 |
政策相关 | 其他 | 如何查询医保目录? | 您好,您可关注“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医保查询,选择需查询的内容即可。 |
政策相关 | 其他 | 手工报销流程 | 您好,手工报销须持发票原件、盖章的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和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参保职工费用超过一万元的另需提供加盖骑缝章的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 |
政策相关 | 其他 | 医院端已经结算的医保费用,因群众原因要求回退成自费的怎么办? | 经医院端医保或者自费结算的费用,因任何原因需要回退的,均需至收费医院自行办理回退手续,与收费医院结清钱款,重开发票。医保中心仅处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业务。 |
政策相关 | 其他 |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一)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属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二)在定点医疗机构体检费用;(三)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中药饮片以及国药准字B字号药品的费用;(四)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健器械(血糖检测仪、血压计、体温计、听诊器、颈椎牵引器、褥疮防治气垫等)的费用。 |
政策相关 | 其他 | 我是低保人口,异地就医直接报销为什么没有医疗救助? | 您好,根据政策文件规定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给予救助,未按规定转诊的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
政策相关 | 其他 | 我是军人家属,在异地部队医院就医怎么报销? | 您好,参保人员如为军人家属,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可在备案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结算。 |
政策相关 | 其他 | 我在家已经申请了慢特病,也办理了备案,但是在异地就医门诊为什么不能直接报销? | 您好,目前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支持慢特病门诊全病种直接结算;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仅支持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五种慢特病病种费用结算。 |
政策相关 | 宿州市职工医保征缴政策规定 |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缴费费率是多少? |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4%、企业及其他单位按6.5%;个人缴费费率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接续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当年度的缴费基数,按照8%费率,按规定时间缴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按月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用,大额医疗救助的基数为在职人员的申报工资基数和退休人员的退休养老金,费率为0.8%。2023年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下限为4019元/月,上限为20094元/月。 |
政策相关 | 宿州市职工医保征缴政策规定 | 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需要达到什么标准可以办理?如不满足退休缴费年限,可以补缴吗? | 经人社部门批准的养老退休审批表;男职工满25年、女职工满20年(2000年7月前国家承认的工龄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加盖公章参保人员变更表格,申报次月享受退休待遇。符合国家规定退职、因病退休、特殊工种退休等,按规定递减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但递减后的实际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的,应一次性补缴达到1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享受退休人员医疗待遇的参保人员,仍需每年缴纳医疗救助费,退休当年也可按15年计算一次性缴清。一次性缴费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计算。 |
政策相关 | 宿州市职工医保征缴政策规定 |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医保缴费年限男满25年(或女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且已办理医保退休手续,现所在单位出现中长期欠费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缴费的情况,是否影响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 补缴医疗救助费用后不受影响。可以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与原单位脱离,自行到所在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按15年计算一次性缴清医疗救助费用,实行社会化管理。 |
政策相关 | 宿州市职工医保征缴政策规定 | 参保职工死亡后怎么办理医保个人账户结余提取业务?人去世了医保卡里的钱怎么办? | (1)代办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死者火化证或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直系亲属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4)到窗口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
政策相关 | 宿州市职工医保征缴政策规定 | 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吗?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医保参保登记。 |
政策相关 | 宿州市职工医保征缴政策规定 | 用人单位未及时、未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有何后果? | 对于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缓缴协议而不按时缴费的单位和个人,从当月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六个月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在欠费期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政策相关 | 宿州市职工医保征缴政策规定 | 在职职工医保和退休参保职工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的最新规定? | 从2022年7月1日起全省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费部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用于解决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待遇。退休职工以2021年全省基本养老金基数2%的比例计算,月划入额度为70元,后续会按照省级文件适时动态提升划账金额。 |
政策相关 | 宿州市职工医保征缴政策规定 | 什么是宿州市的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 宿州市是从2000年7月启动职工医保工资,也就是医改前(2000年7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
种植牙咨询 | 宿州有哪些医院可以种牙 | 宿州市市立医院、皖北煤电集团总院、矿建医院、市一医院等大型综合性医院和其他口腔专科医疗机构均提供种牙服务,具体的医院名单也可在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上查询。 | |
种植牙咨询 | 民营医疗机构种牙如何收费 | 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由医院自主制定,并按要求在医院醒目位置公示真实、准确、完整的医疗服务价格信息。承诺响应和践行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的民营机构,则需按照同等级公立医疗结构指定全流程总价进行调控制定。 | |
种植牙咨询 | 口腔种植专项治理主要内容是什么 | 主要内容有三块,一是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二是对种植体进行集采降价;三是对牙冠进行竞价挂网,让老百姓种牙便宜一点。 | |
种植牙咨询 | 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后种牙需要多少钱 | 口腔种植费用主要包括医疗服务费、种植体系统材料费和牙冠材料费三部分。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总价不超过37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不超过3330元,一级医疗机构不超过2960。种植体集采后平均价格为900元,全瓷牙冠平均价格为400多元。当然,种植牙总费用也会因为不同患者口腔状况差异和选择材料的不同存在一定的差异。 | |
种植牙咨询 | 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内容与实施时间 | 一是2022年2月,根据国家及省文件要求,规范整合15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保持合理梯度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三、二、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最高政府指导价,并科学制定我市三级、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分别不超过3700元、3330元、2960元的调控目标。二是2023年4月20日起,执行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牙冠费用方面,采取“价格联动 竞价挂网”相结合的方式 | |
种植牙咨询 | 口腔种植专项治理政策执行时间 | 我市口腔种植专项治理政策文件已于2023年4月19日起正式执行;种植体集采中选结果和牙冠竞价挂网结果已于2023年4月20日全面执行。 | |
种植牙咨询 | 口腔种植的费用医保报销吗 | 根据国家和省规定,本次口腔种植专项治理新设立的15项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以及口腔种植相关的专用耗材(如种植体系统、牙冠等)仍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治疗流程中涉及的诊查费、生化检验费、影像检查费等其他项目,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 |
种植牙咨询 | 什么叫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全流程调控 | 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全流程调控是指对单颗常规种植牙种植过程中发生的医疗服务费实施整体调控,具体包括诊查费、生化检验费、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不包含种植体和牙冠等转项耗材费用。 | |
种植牙咨询 | 国家组织开展口腔种植专项治理的目的 | 口腔专项治理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让种植牙收费规范化、透明化;二是把过高的种植牙费用降下来,实现明码标价、合理收费。 | |
转移接续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如何办理? | 外地转入办理方式如下:办理转移的职工或代办人持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到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关系接续手续,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生成并向原参保地发出《转移接续联系函》。 | |
转移接续 |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如何办理? | 市内转出办理方式如下:参保人持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持身份证复印件(转移职工为不欠费暂停状态),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窗口经办人员现场打印“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交办理人办理转出。 | |
转移接续 | 军人 | 部队退役人员如何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安置单位或户籍地为宿州的退役军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到参保人所在市、县区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持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件、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