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宿州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变动办理

发表时间:2022-09-05 10:30 发文单位:二类单位-市教体局-热点问答
申请条件:申请休学: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休学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医药费发票和诊断证明书等有关材料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查,报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休学。
申请复学:休学期满后,须及时申请复学。因病休学期满复学,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复学,并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申请转学:本县(区)内、同城区内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跨市或跨省转学的,须由家长或学生监护人向所在学校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转入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和学校接收能力,将学生安排到相应学校,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就读。
申请留级:普通高中原则上不允许留级。如课程模块考试补考后仍有三科不及格或学业水平测试有两科不合格确需留级者,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并报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予留级。

所需材料:

1办理休学、复学1 办理休学,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医药费发票和诊断证明书等有关材料向学校申请。   2 办理复学,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
2办理转学持转入学校出具的转学申请表。
3办理退学、办理留级持个人申请。

电话:0557-3929059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