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市卫健委】宿州市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指南
一、基本原则
在宿州市范围内,献血者本人若献血量在800ml以内,按献血量双倍偿还;若献血量大于等于800ml,本人可以终身免费用血,其父母、配偶、子女用血时按献血量(扣除已经偿还的血量)等量偿还。
二、相关说明
1.参加无偿献血三个月之后用血的(即入院日期须在献血日期三个月之后)方可偿还用血费用。家庭互助献血的不予偿还。
2.临床用血减免的费用是指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成本费用,包括血站在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按照《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医[2006 ]203号)中核定的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价格标准执行。3.捐献200毫升全血可折合220元,每治疗量单采血小板可折合1400元。
3.根据有关规定和对献血者利益最大化原则,献血者的直系亲属界定为父母、配偶、子女。
三、用血报销须知
(1)本人用血需报销时,出院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医疗单位出院发票、用血项目清单和本人银行卡到市献血办办理报销手续。
(2)献血者配偶及直系亲属用血办理报销时,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携带户口本、结婚证或直系亲属有效证明。
(3)异地报销省内各血站均可办理,或将以上证明材料邮寄至宿州市中心血站献血办公室。
(4)外地献血者无法来宿报销的,可以电话咨询后邮寄或快递相关单据实行报销手续,报销费用邮寄或转账给献血者。咨询电话0557-3912084。
(5)宿州市已开通用血费用直免工作,献血者用血后在出院结算窗口直接进行用血费用报销工作,减少了往返血站报销路途时间,目前开通的医院有:宿州市立医院、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宿州市中医院、皖北总院、中煤矿建医院、砀山县人民医院、萧县人民医院、灵璧县人民医院、泗县人民医院、泗县中医院、灵璧济安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