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热点问答】【西关街道办事处】户籍常见问题解答
发表时间:2024-05-30 17:27
发文单位:埇桥区-热点问答
户籍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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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如何申报注销户口答公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凭死亡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死亡证明材料之一,向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当户主、亲属、抚养人无法履行申报注销户口登记时,由死亡人员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申报注销户口登记。 (一)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三)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或已执行死刑通知书; (五)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也可凭伊斯兰教协会或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 (六)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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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身份证丢失/过期怎么补办?答身份证过期可前往办证大厅进行更换,需携带本人过期身份证前往。 身份证丢失需携带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办证大厅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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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答1.本人携带身份证有效证件前往户籍地所在派出所进行申请。 2.本人也可以在“皖事通”APP自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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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换户口簿户主无法到场怎么办?答户主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户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持户主书面委托书、户主和本人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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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怎么给孩子入户?答医学证明不慎丢失,请前往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办,如无法补办,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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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想改名字怎么办理?答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办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由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协商一致共同提出申请,或提供经公证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变更姓名的,还需由其本人同意;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提出变更姓名的行为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或者经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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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户口簿遗失补领依据是什么答公民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 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应当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