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区住建局】公租房申请及住房补贴相关问题

发表时间:2023-01-10 16:26 发文单位:埇桥区-热点问答

公租房申请及住房补贴相关问题

  • 公租房如何申请?
    本市城区户籍家庭请持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 公共租赁住房如何申请自愿退出
    1.所需材料:申请退出书面申请 2.自愿退出申请范本:无 3.申请方式流程:承租家庭在租赁期内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家庭应提前30日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结清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住房腾空交回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15日内,应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申请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埇桥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部。 5.受理地点:滨河花园大门南侧 6.咨询电话:0557-3098887 7.监督电话:0557-3031571
  •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是什么
    根据《埇桥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四章 租赁补贴第十五条 租赁补贴是向符合条件的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年租赁补贴=(保障面积一自有面积)×补贴标准×12第十六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租赁补贴办法,根据具体的家庭收入档次,按规定实行分类施保。第十七条 租赁补贴实行“打卡发放”,准予租赁补贴的申请家庭,持与区房改办签定的《宿州市城区住房保障租金补贴协议》,到所在街道(社区)领取租金补贴存折。
  • 公共租赁住房如何申请调换
    1.申请所需材料:书面申请 2.范本:无 3.申请方式流程:申请人要找到自愿互换房源的住户,之后双方携带各自身份证、租赁合同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机构申请房源调换,待审批通过后,可领取通知办理互换后的入住手续。 4.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埇桥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项目部 5.受理地点:滨河花园大门南侧 6.咨询电话:0557-3098887 7.监督电话:0557-3031571
  • 埇桥区公租房房源位置在哪
    可查询我单位在政务公开公示的信息:关于埇桥区公租房(廉租房)项目房源信息公示https://www.szyq.gov.cn/grassroots/content/156734991
  • 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是什么?
    (一)本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本市城区户籍; 2.家庭收入符合区政府规定的准入标准;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面积标准; (二)新就业大学生、新分配乡镇教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新引进的专业人才、新招录的工作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面积标准,也未租住公有住房; 2.在申请之日前已与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单位或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三)本市城区稳定就业的务工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面积标准,也未租住公有住房。 2.在申请之日前已与所在单位或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取得经营许可证3年以上。 3.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 埇桥区新入职公职人员,如何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新入职公职人员请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入职文件等相关申请材料,到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业务大厅办理申请登记。 
  • 公租房的分配程序是怎样的
    1.房源分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各区审批的配租对象顺序及数量,按比例确定分配到各区的房源数及房号,并由有关部门现场公证。 2.配租。各区住房保障部门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具体的配租对象及房号,由有关部门现场公证。 3.公示及备案。配租结果在各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区将配租结果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 4.办理入住手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或委托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构负责与配租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安置入住手续。 六、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标准 保障性住房配租后实施租补分离制度。城镇低收入家庭配租保障性住房后,先全额收取租金,再根据收入不同,对城镇最低收入和低收入家庭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实行分档发放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支付给承租人。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助家庭,补贴系数为0.95;符合市区城镇低收入家庭,补贴系数为0.75。住房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按人均15平方米计算。对1人户,按30平方米计算。
  • 公共租赁住房如何申请租金减免
    1.所需材料:书面申请、家庭户籍所在街道社区生活特困证明、重大疾病病例、重度残疾政等 2.申请范本:无 3.申请流程:申请人主动提交减免申请至社区,由街道、社区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后递交区住房保障部门,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并签署审核意见。 4.减免流程:根据家庭实际情况予以降低租金档次或免租 5.申请受理(办理)机构:街道、社区 6.受理地点:宿州市西昌南路700号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4室 7.咨询电话:0557-3098887 8.监督电话:0557-3031571
  • 住房补贴如何申请?
    需要提供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无房证明,入职公示、近三个月工资单明细以及建设银行卡。新就业职工到埇桥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办理,埇桥区城区户籍在户籍所在社区办理。
  • 申请公租房后多久可以入住?
    根据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第五章 轮候与配租 第十八条 埇桥区房改办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类型、人口结构、申请房型等情况进行分类建档,登记为住房保障对象,统一纳入实物配租轮候库,按照轮候顺序进行配租,轮候期为3年。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人口、就业、收入以及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当主动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轮候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和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三)烈士遗属、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 (四)劳动模范、见义勇为人员的家庭; (五)符合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保障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科技技术人才,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优先给予配租。 第二十条 政府性投资兴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由区房改办根据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公布后,区房改办根据登记备案家庭制定轮候配租相关基础信息,并面向社会公示。 对轮候对象,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制定配租方案,采取随机摇号方式公开进行配租,配租结果在媒体公示10日。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方案,由所属单位自行制定,报区房改办审核、登记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口相适应,原则上2人以下(含2人)户安排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上(含3人)户安排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住房。
  • 公租房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哪些?
    相关政策文件可查询: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埇桥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https://www.szyq.gov.cn/public/content/13531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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