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埇桥区】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相关知识

发表时间:2023-12-26 08:32 发文单位:埇桥区-热点问答

关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相关知识

  • 烟草专卖许可证有效期限是多少?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是5年,但并非必须是5年。《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办法》只规定了烟草专卖许可证最长有效期限为5年,没有规定下限,也就是说,只要不超过5年,都是合法的。《办法》之所以对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没有统一规定,是因为实践中申请人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申请人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不足5年;有些申请人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剩下不到5年;有些申请人在申请时自愿将有效期限填写为不到5年;还有一些季节性经营场所的有效期限更短,甚至不超过一年。如果统一设定有效期限,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便于对许可证进行管理。因此许可证的具体有效期限,各发证机关可以根据申请日期、申请人经营场所租赁期限等实际情况确定。
  • 烟草专卖流动摊点如何办证延续?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持证人或者地址发生变化,原零售许可证已经无效了。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企业法人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重新申请或者变更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行业在维护烟草专卖法律的同时,大力提倡服务理念,您在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的时候,只要符合条件的,我们都给予办理及延续,而且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这里所说的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零售许可证,必须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是有与住所相独立的经营场所;三是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四是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你所说的流动摊点不符合上述办证的第二个条件,所以不予办证。另外,根据国家发改委2007年3月7日颁布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烟草制品零售点首先应是固定的,不能是路边流动性的摊点。流动摊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将不予延续。所以希望得到广大零售户的理解和支持。
  •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实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情节严重的,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行为人未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实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无论其是否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副本丢失或损毁如何补办?
    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遗失或损毁许可证的企业或个人,应补办许可证。应准备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非本人办理需同时提交委托文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 为什么中小学、幼儿园附近不能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四十三条、《安徽省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化布局指导意见》规定,位于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含消防通道)50米范围内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前期已经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
  • 如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需要带哪些资料?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的条件有: 1、具备独立且固定的经营场所,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明; 2、符合申请当地烟草专卖有关部门规定的零售店合理布局的要求; 3、申请人具备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资金; 4、申请当地烟草专卖部门公布的其他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请人提出申请时,可以直接到当地县级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申请,具备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网上申请; 2、受理。受理过程中,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烟草专卖局受理后,会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审批。烟草专卖局的审核部门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的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决定。一般情况下,烟草专卖局会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决定。予以许可的,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在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卷烟真假烟鉴别的问题
    由于卷烟无法通过市民来电描述相关特征辨别真假,如遇市民来电咨询卷烟真假鉴别,建议优先引导市民在正常工作日拨打其所在辖区烟草部门联系电话。
  • 同一地址能不能办理2个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第四十条规定,“一个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内不再审批发放其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经营事项发生变化如何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实际经营地址没有改变)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以及企业类型发生改变但经营主体未变化的,应进行许可证变更;因主体、经济类型或者实际地址发生变化的,应注销原许可证,重新申领。申请变更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非本人办理需同时提交委托文书及代办人身份证);(三)变更事项的有关材料。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能否转让?
    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烟草专卖许可的书面载体,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实际是转让烟草专卖许可。但是,行政许可法第9条规定,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这条规定说明,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才可以转让许可。持证人私底下擅自转让许可证的行为是完全禁止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同时《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仿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对持证人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行为,必须制止并作相应处理。接管朋友的商店后,经营主体已经发生改变,所以不能继续使用原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是应当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如果符合相关办证条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会为您办理。在未申领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之前,请不要销售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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