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11-03 08:36:18 阅读次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宿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9月25日     宿州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 供应基地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6号),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推进全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有关要求,围绕优质粮油、畜禽、果蔬、林木等名特优新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生产基地稳固、加工提档升级、销售渠道畅通,将我市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市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40个,每个生产、加工、供应类基地每年产值增长10%以上,基地农产品及加工品沪苏浙地区销售额年均增长10%以上;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500亿元以上。 二、建设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 1.优化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布局。以埇桥区、灵璧县、泗县粮油主产片区和萧县为重点,发展优质专用小麦、饲用玉米、高蛋白大豆,加快建设高端粮油生产基地。以埇桥区、萧县、灵璧县、泗县4个国家生猪调出大县为重点,大力发展生猪产业,加快建设一批优质生猪生产基地;以埇桥区、灵璧县、泗县为重点,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建设一批优质牛羊养殖基地。优化果蔬产业布局,稳定发展砀山酥梨、萧县葡萄等特色水果种植,着力打造一批特色水果生产基地;以埇桥区为重点,大力发展设施蔬菜,着力打造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的优质设施蔬菜基地;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重点发展优质菌类,着力打造一批优质食用菌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2.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因地制宜选择“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模式,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抓好砀山县果树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在全市开展果蔬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集成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农业绿色发展模式。推广生物和高效低毒农药,扩大高效植保机械补贴范围。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技术。推广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依规依标组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积极宣传、培育、保护区域公用品牌,鼓励各类经营主体争创驰名商标。力争2025年,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三品一标”认证数达到450个,驰名商标、省级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等农产品加工品牌达到13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立足我市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深度对接沪苏浙人才、技术、资本等先进要素,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在埇桥区、灵璧县、泗县粮油主产片区和萧县积极推进专用小麦、饲用玉米、高蛋白大豆精深加工,生产专用粉、杂粮、优质食用油、中央厨房食品等产品。在埇桥区、萧县、灵璧县、泗县等养殖大县,大力推进熟食加工。在埇桥区、砀山县、萧县等果蔬大县,大力发展净菜配送、罐装食品。在埇桥区、砀山县等积极推进板材加工产业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800亿元,其中埇桥区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280亿元、砀山县170亿元、萧县150亿元、泗县70亿元、灵璧县60亿元,宿州经济开发区、宿马园区合计7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2.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优化农产品加工企业营商环境。优选一批规模较大、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大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和信贷资金支持,整合企业资源,引导企业进行跨企业股份改造,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扩大融资渠道规模,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加快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积极引进一批沪苏浙知名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企业,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2020年开始,每个县区每年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支撑能力建设,吸引各类加工主体进园入区集聚发展,实现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以砀山县砀城水果加工园、薛楼板材加工园,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开发区食品加工园,埇桥区符离农产品加工示范区、绿色家居产业园、循环经济示范园,灵璧县冯庙粮食加工产业园,泗县大路口山芋加工园、国际绿色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等为重点,发展一批产值超5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 1.加强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推动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国际特色农产品贸易中心,提升农产品产业能级,打造农产品物流交易集聚区。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合作对接,加快冷链物流,直销配送体系建设,以砀山惠丰农批市场、泗县新发地农批市场为重点,每县区高起点打造1个以上年销售额超20亿元的农产品产销批发市场,共建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提升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水平,打造市、县、乡长三角农产品电商物流集散体系。市级重点发展以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砀山县鹏顺冷藏包装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大型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企业、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每县区重点发展1个以上骨干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加强现有冷链物流设施的运营维护,提高产销对接硬件水平。到2025年,全市冷链物流基本满足农产品生产、加工、冷藏、运输等需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培育本土电商企业,支持其与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合作。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电商销售全覆盖,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8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依托农业产业基础和乡村资源优势,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积极组织优势特色农产品参加上海、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和沪苏浙地区各类农产品展会、交易会、博览会,销产品、塑品牌、建渠道、招项目,不断提升宿州农产品知名度。每县区在长三角区域至少要重点打造一个主导产业农产品销售中心,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专营店,扩大销售渠道。大力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订单和定制农业,扩大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抓落实。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与市直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区要把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为促进县域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发展新动能的有力举措,围绕基地主导产业发展,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产业总体布局、专项规划编制、扶持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实施等工作。(责任单位: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 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乡村产业振兴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创建,对通过省级审定、授牌的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获得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5万元;对新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且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对企业新扩建厂房、购买设备和技术,总投资在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竣工投产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新获批的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50万元。对企业新建农产品冷冻、保鲜库、烘干等设施设备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总额2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农产品交易会或重大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获得金奖的农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2万元。各项财政奖补资金由市、县区按1:1配套,各承担50%;对同一项目奖补资金不重复奖补。市级设立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企业扶持基金,支持规上企业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主体和产业发展信贷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主渠道作用,扩大对龙头企业担保总额,执行政策性担保费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全面落实用地、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项目带动。 坚持把实施产业项目作为推动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重要支撑,扎实推进5000万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提升行动。全力推进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各县区每年要谋划储备、招商转化、落地实施一批农产品规模种养、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等重大项目,带动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注重品牌塑造。 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以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为抓手,充分挖掘地方传统特色产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知名品牌,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积极搭建展示展销平台,加强品牌策划、运营、宣传推荐和保护。鼓励各类经营主体争创驰名商标,发展区域公用品牌,进一步扩大砀山酥梨、泗县山芋、萧县葡萄、符离集烧鸡等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督查考核。 将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考核内容,建立工作调度通报机制,定期调度通报任务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成效,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责任单位:市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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