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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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
实施主体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受理条件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7-3045856
监督电话
0557-6666110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C227、C228号市场监管局窗口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57-3045856)、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C227、C228号市场监管局窗口)预约网址( http://s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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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见表格 查看
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文件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

流程图

1.申请:申请人向市场监管局窗口提交规定的材料。 2.受理: 市场监管局窗口对相关材料予以受理审核。 3.发放:《备案通知书》。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孙永岚、赵慧媛 受理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对于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公示、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测绘、鉴定、专家评审等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包括所需时限),告知申请人。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应提供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承诺办结时限、需补齐补正材料目录以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如何补正等信息。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后再来办理时,可直接调出补齐补正办件继续办理。 网上办理的,通过短信、移动终端等渠道告知申请人。 能够当即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可直接出具批准证件文本,不再出具受理通知书。依法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上报的,受理通知书由下级行政机关出具。为了方便申请人,由下级行政机关代办转报并由上级机关出具受理通知书的,下级行政机关应出具材料接收清单,并在实施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代办转报,一般不超过5日。实施机关收到转报材料后,应当即出具受理单。"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孙永岚、赵慧媛 办结 审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发送《准予登记决定通知书》,颁发相关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发送《驳回登记申请决定书》,邮寄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备案通知书》。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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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公司清算组成员需要几人? 2人以上。
公司清算组成员自成立多久发布债权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未办理备案有何后果? 公司未依照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