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事项名称 |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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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宿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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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森林高火险期内确需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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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咨询电话 |
0557-306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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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57-666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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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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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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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城市规划馆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林业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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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57-3066552)、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城市规划馆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综合窗口)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bsdt/deptWindow/dept.do?deptCode=3413001007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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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办理时间段 |
每年11月1日至第二年的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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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查看常见问题 |
展开
森林高火险期内确需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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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用火申请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申请应写明野外用火地点、时间、范围及原因等。 | 无 | 查看 |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政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窗口将材料转送防火科室对材料进行审查,防火科室审查后将审查结果送回窗口,窗口根据审查意见,合格的作出准予审核通过的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审核通过的决定。
3.窗口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取件。对于不予审核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审核通过的理由和救济渠道,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窗口将材料转送防火科室对材料进行审查,防火科室审查后将审查结果送回窗口,窗口根据审查意见,合格的作出准予审核通过的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审核通过的决定。
3.窗口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取件。对于不予审核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审核通过的理由和救济渠道,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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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宿州市林业局 | 廖涛 | 林业行政审批窗口 | 受理 | 无 |
审查 | 0个工作日 | 宿州市林业局 | 王旭东 | (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主任 | 审查材料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宿州市林业局 | 廖涛 | 林业行政审批窗口 | 决定是否审批 | 无 |
送达 | 0个工作日 | 宿州市林业局 | 廖涛 | 林业行政审批窗口 | 邮寄证书,送达通知。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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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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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否可以申请? | 可以,但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单位申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 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
申请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 申请人为个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