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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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实施主体
宿州市林业局
受理条件
森林高火险期内确需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清单 办理流程 查看办理流程
咨询电话
0557-3066552
监督电话
0557-6666110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说明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城市规划馆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林业类综合窗口
预约方式
预约电话(0557-3066552)、预约地点(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城市规划馆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综合窗口)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bsdt/deptWindow/dept.do?deptCode=34130010070000000000)
阶段性办理时间段
每年11月1日至第二年的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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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高火险期内确需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野外用火申请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申请应写明野外用火地点、时间、范围及原因等。 查看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政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窗口将材料转送防火科室对材料进行审查,防火科室审查后将审查结果送回窗口,窗口根据审查意见,合格的作出准予审核通过的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审核通过的决定。
3.窗口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取件。对于不予审核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审核通过的理由和救济渠道,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林业局 廖涛 林业行政审批窗口 受理
审查 0个工作日 宿州市林业局 王旭东 (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主任 审查材料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林业局 廖涛 林业行政审批窗口 决定是否审批
送达 0个工作日 宿州市林业局 廖涛 林业行政审批窗口 邮寄证书,送达通知。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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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个人是否可以申请? 可以,但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申请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申请人为个人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