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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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实施主体
宿州市林业局
受理条件
1.具有林木种子繁育的基本条件,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林木种子生产用地和经营场所。2.具有必要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3.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的生产经营技术人员;4.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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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57-3929807
监督电话
0557-6666110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理地点
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城市规划馆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D116林业类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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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预约地点(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四楼)预约网址(http://s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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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林木种子繁育的基本条件,有无检疫性病虫害的林木种子生产用地和经营场所。2.具有必要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3.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的生产经营技术人员;4.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材料填写样本 其他说明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1.原件合法有效;2.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查看
居民身份证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信用免交、信用后补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方式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查看
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信用免交、信用后补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方式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查看
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明材料以及照片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并盖章确认,无需申请人提供。 查看
林木种子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说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实地查证方式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 查看
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查看
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以及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证明材料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查看
林木良种证明 原件 原件1份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复印件清晰,与原件核对无异 查看

流程图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省政务中心窗口对材料进行审查。省政务中心林业厅窗口审查合格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合格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3.窗口通过邮政快递送达申请人,申请人也可自愿到窗口取件。对于不予许可的,窗口告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和救济渠道,以及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个工作日 宿州市林业局 廖涛 行政审批岗 接收材料。
审查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林业局 廖涛 行政审批岗 审查资料、现场核实
办结 0.5个工作日 宿州市林业局 廖涛 行政审批岗 根据审查结果制作证书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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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答
办理要多长时间 办理全过程要1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勘查时间天)
办证是否要缴费 免费
是否要到到现场勘验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