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事项名称 |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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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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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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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咨询电话 |
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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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57-392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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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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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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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市城市规划馆北侧)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厅三楼税务局1-2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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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方式 |
预约电话(0557--3928051)预约网址(微信小程序+安徽办税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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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开
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材料名称 | 来源渠道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材料填写样本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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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 原件 | 原件3份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
不动产权属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无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 查看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
不动产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无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 查看 |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原件 | 原件 | 原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无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 查看 | |
经办人身份证(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 原件和复印件 |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无 | 无 | 查看 |
流程图
1.受理
(1)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
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
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验证。
2.办理
(1)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
人更正纠错。
(2)按规定需征收税款的,先征收税款后开具发票,符合差额征收和税收
152
减免优惠政策的,按照申报纳税规范和优惠办理规范有关事项要求办理。
(3)税款征收完成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按规定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
3.反馈
办理结束后,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交给纳税人。
4.归档
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升级规范】
1.实现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提供移动终端代开发票服务。
(1)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
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
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验证。
2.办理
(1)按照纳税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纳税
人更正纠错。
(2)按规定需征收税款的,先征收税款后开具发票,符合差额征收和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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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优惠政策的,按照申报纳税规范和优惠办理规范有关事项要求办理。
(3)税款征收完成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按规定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
3.反馈
办理结束后,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交给纳税人。
4.归档
将资料进行归档。不得将纳税人的办理材料用于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用途。
【升级规范】
1.实现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提供移动终端代开发票服务。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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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个工作日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 姜玲 | 综合服务岗 |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 | 姜玲/宿州电子税局 | 综合服务岗 | 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 无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满意度:100.00% , 评分 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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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8次
累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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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0次
非常满意
占比 99.95% -
7次
满意
占比 0.04% -
1次
基本满意
占比 0.01% -
0次
不满意
占比 0.00% -
0次
非常不满意
占比 0.00%
问题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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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 定的按次起征点的需要缴税吗? | 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 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 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 入未超过 10 万元的,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以免征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怎么办? |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 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 发票的怎么办? |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 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 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