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办公室: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根据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我市决定开展市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创建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宿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创建指标》,请各县区严格对照指标认真做好创建工作。2021年10月底前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2至3个县区将被确定为“宿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年度政务公开考评适当给予加分。
附件:宿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创建指标
2021年8月9日
附件
宿州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创建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1 |
健全组织 机构 |
组织保障 |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府负责人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部署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3) |
10 |
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积极组织推进创建工作。(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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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推进 |
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与协同推进机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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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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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善工作 流程 |
规范工作 流程 |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信息审查程序和责任,防止泄露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不予公开的信息。(2) |
10 |
完善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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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工作 机制 |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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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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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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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范信息 发布 |
两化专题 |
通过两化专题全面公开各试点领域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公开流程和试点成效,对各试点领域公开事项目录进行定期评估、动态调整。(5) |
30 |
试点领域 |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两化”专题实现县级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各试点领域信息常态化公开。(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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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领域 |
做好各类规划、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财政信息、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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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务公开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试点工作。(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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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优化平台 建设 |
政府信息 公开专栏 |
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平台的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建设。(5) |
15 |
政务公开 专区 |
各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园区政务服务大厅(中心)、10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全面建成政务公开专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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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 |
依托政府网站建立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专栏,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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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夯实工作 基础 |
考核培训 |
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不低于4%的比重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5) |
25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 |
加强对年报工作的指导监督,实现年报格式要素统一、发布渠道集中,确保年报内容不遗漏、不泛化,内容详尽、情况全面、数据准确。(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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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 |
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并在法定时限内按规范进行答复。(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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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回应 |
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主动回应工资拖欠、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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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创新工作 方法 |
示范点创建 |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点创建,发挥示范点引领作用,推动基层“两化”工作深入开展。(5) |
10 |
创新政务 公开模式 |
在平台建设、政策解读、民意征集、公开渠道、政策咨询、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探索推出有关创新举措等,报送典型经验做法。(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