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开展情况
2025年5月初,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5月14日,市民政局书面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4家市直单位的意见。
5月14日,通过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的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
7月1日,经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方案(送审稿)》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
7月1日,市民政局政策法规科对《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方案(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查。
7月3日,市民政起草《关于征求调整我市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函》,书面征求市财政和各县区政府意见。
7月7日,《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方案(送审稿)》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7月15日,《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方案(送审稿)》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7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我市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