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99/202504-00006 信息分类: 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机构: 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4-15 发布日期: 2025-04-15 10:0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宿政地征预〔2025〕3号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宿政地征预〔2025〕3号

来源: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4-15 10:0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宿州市埇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汴河街道新汴河社区梅庄组、吴庄组、郭庄组、张庄组、大江组、陈芦组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地块1:位于汴河街道新汴河社区范围内,东至灵璧路土地,南至新汴河社区土地,西至市里医院土地,北至竹邑路土地。

地块2:位于汴河街道新汴河社区范围内,东至灵璧路土地,南至新汴河社区土地,西至市里医院土地,北至新汴河社区土地。

地块3:位于汴河街道新汴河社区范围内,东至灵璧路土地,南至汴阳三路土地,西至市里医院土地,北至新汴河社区土地。

地块4:位于汴河街道新汴河社区范围内,东至灵璧路土地,南至汴阳三路土地,西至市里医院土地,北至新汴河社区土地。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宿州市2025年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勘测定界简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宿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宿州市高新区集中建设区片区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皖土开发202253)已于2022年7月17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公告发布后,宿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宿州市汴北新区行政管理工作委员会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拟征收土地所在宿州市埇桥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汴河街道新汴河社区梅庄组、吴庄组、郭庄组、张庄组、大江组、陈芦组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ahsz.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宿州市汴北新区行政管理工作委员会

人:赵杰

联系方式:0557-392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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