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9164X/202312-00002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3-11-20 发布日期: 2023-11-22 12:0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解读】《宿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2~2035年)》解读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解读】《宿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2~2035年)》解读

来源:宿州市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11-22 12:00

2023年11月20日,宿州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宿州市农田灌溉发展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现将《发展规划》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农田灌溉规划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内全市农田灌溉发展的顶层设计,是保障粮食生产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将来开展农田灌溉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04号)、《关于开展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水农〔2022〕115号),结合《安徽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技术大纲》编制本《发展规划》,旨在提升全市农田灌排保障能力,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保障区域水安全。

二、总体思路

制定《发展规划》,对统筹推进我市灌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农田灌排保障能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看,可以解决宿州市农田灌溉发展现有的灌排设施存在短板、灌区管理水平落后、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平衡等问题。另一方面,是在面对新的粮食供给保障挑战时,为国家粮食安全与粮食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起草过程

宿州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委省政府文件和《水利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2〕304号)、《关于开展全省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水农〔2022〕115号),积极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本市农田灌溉发展现状,经反复讨论修改,起草了该《发展规划》。2023年10月25日,分别征求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11月7日,《发展规划》由市政府宿政秘〔2023〕62号文件批复通过。11月20日,宿州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发展规划》。

四、工作目标

规划工作目标划分为三个阶段:2021至2025年,新增灌溉面积66.58万亩,新增耕地灌溉面积64.61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灌溉面积86.5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89.8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00万亩。

2025至2030年,新增灌溉面积49.48万亩,新增耕地灌溉面积48.98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灌溉面积69.68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8.28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0万亩。

2030至2035年,新增灌溉面积40.39万亩,新增耕地灌溉面积39.44万亩,新增高标准农田灌溉面积59.0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6.99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0万亩。

至2035年,全市发展灌溉面积至890.82万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816.35万亩,高标准农田灌溉面积776.56万亩。提升节水灌溉面积至333.6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至40.1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74,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配套率、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完好率增至90%,大中型灌区排涝达标率增至100%,大中型灌区智慧化覆盖率增至50%。

五、重点任务

一是通过水源工程建设、引水工程建设,骨干输配水工程建设,提升灌区灌溉用水保障程度,使得灌区灌溉用水保证率达到75%。二是融入现代化管理建设内容,将新汴河灌区骨干工程信息化提升到新的水平。三是加快推进配套面上工程建设,进行续建配套与更新改造,使新汴河灌区灌溉总面积达到设计灌溉面积。可以细分为灌排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两部分。

(1)灌排骨干工程

灌排骨干工程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改造水源工程11座,新建灌溉渠道135km,改造灌溉渠道95.9km,新建排水沟200km,改造排水沟206.3km,新建渠沟道建筑物336座,改造渠沟道建筑物247座,改造管理设施8处,新建斗口及以上水量计量设施73处,新建井口水量计量设施580处,改造井口水量计设施210处。

(2)田间工程

田间工程主要建设任务包括补充灌溉水源中改造机井3550眼,新建机井3880眼,新建灌溉站38座,改造灌溉站6座。改造塘坝300口,改造塘容227.7万m3,改造引水堰坝6座,改造引水规模12m3/s。渠沟及建筑物中新建渠道长度274km,改造渠道长度155.5km,新建排水沟长度290km,改造排水沟长度401.2km,维修配套建筑物372座,新建配套建筑物927座。

六、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部门协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发改、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规划的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

二是做细前期工作。建立前期经费筹措机制,落实前期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的需求。依法依规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和审批流程,压茬推进,努力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建立事权清晰、权责统一、规范高效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和安全责任。把农业灌溉建设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七、政策咨询渠道

宿州市水利局       咨询电话:0557-3027932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557-309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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