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343219X/202302-00050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3-02-03 发布日期: 2023-02-03 16:2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任务分工】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任务分工】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2-03 16:2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1.助力经济平稳运行。全面落实强化环境服务助力稳经济22条措施,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加快推进能源保供项目依法完善环评手续。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适时开展定期调整。继续开展重点项目环评审批跟踪调度机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深化“环境影响区域评估+环境标准”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服务效率。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相关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扎实开展“环企直通车”行动,结对帮扶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零跑”行动各项举措落地落实。持续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批科

责任领导:李玉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电话:3912135

2.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探索将碳评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制度、系统和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做好火电、水泥等行业年度碳排放情况核查和碳排放权分配,严把数据质量关,督促纳入碳市场的重点行业企业积极履约。责任科室:大气科,各县区分局配合落实

责任领导:李玉清

责任科室:大气科

完成时限:2023年底

监督电话:3918033

3.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加快钢铁等重点行业及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工业窑炉深度治理或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涉VOCs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强化综合治理攻坚,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综合治理工程,分类确定源头削减、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类别整治项目。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检测和标识登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全面实施汽车检验与维护制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完善污染天气应对预案体系,严格落实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流程,加强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做好《噪声法》宣贯落实,强化噪声污染防治。

责任科室:大气科

责任领导:李玉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电话:3918033

4.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强化分析调度,持续做好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推进省控断面水质目标管理。坚持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并重,加强“点源、线源、面源、内源”治理,推进主要入湖河流水质改善。加强汛期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落实引江济淮工程治污规划。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进县级以上集中式地表水水源地自动监测预警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千吨万人”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开展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管理核查工作。深入推进沱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城市黑臭水体、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和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

责任领导:耿天召

责任科室:水生态环境管理科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电话:3914628

5. 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行动, 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管。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重点任务,不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到15%,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年度目标。完成全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组织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定,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编制并推动落实《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建立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工作小组工作机制,开展生态振兴试点村(镇)建设,探索形成生态振兴典型模式经验和评价体系。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强塑料污染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行动。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落实“两个100%”要求,及时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继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深入开展电子辐照加速器辐射安全风险专项监督检查,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强化核与辐射监测和应急准备,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责任科室:土壤和固废管理科

责任领导:余俊溪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电话:3915994

6.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动态建立2023年度“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国家警示片反馈和披露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导”,督促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四项清单”,压实责任,严把质量,强力整改。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强化“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信息化调度平台功能,建立完善“线上+线下”双向发力的发现问题、整改问题闭环机制。严格落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主动发现整改激励机制,严格整改核查考核,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责任科室:整改办

责任领导:马壮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电话:3911056

7.畅通环境问题信访渠道。常态化开展主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实行环境信访事项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的信访件特别是重点重复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切实推动解决群众天天有感的环境问题。

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责任领导:李玉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电话:3928066

8.多措并举强化生态保护监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全市生态红线破坏问题“监控发现—移交查处—督促整改—移送上报”监管工作流程和机制,推动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人为活动遥感监测,进一步强化“绿盾”监督工作。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做到信息共享,增强工作合力,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地重叠设置、边界不清、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工作目标。

责任科室:生态科

责任领导:耿天召

完成时限:2022年底

监督电话:3915685

9.深入开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双招双引”工作

构建更加高效的工作格局。坚持顶格倾听、顶格协调、顶格推进,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门领导定期外出招商、项目定期调度、联系企业制度,合力服务保障项目招引落地,推动解决项目招引和落地中的要素制约问题,形成各方协同、扁平高效的工作格局。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责任领导:李玉清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监督电话:39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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