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211-00035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2-11-21 发布日期: 2022-11-21 16:4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文字解读】解读《宿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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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解读《宿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十四五”规划》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1-21 16:4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4

2022年11月12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宿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十三五”时期,我市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牢固树立“大质量”意识,通过质量强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质量工作成绩进入全省前列,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取得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以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品牌为核心的产业竞争力尚未形成,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文化建设、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国、质量强省的战略部署,根据《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构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旋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争创中国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和皖美品牌示范企业为着力点,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建设,着力增强产业质量竞争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提高全民质量素养,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建设提供质量支撑。《规划》总体框架参照了《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徐州市“十四五”质量强市建设规划》,在具体指标上立足我市实际,以具有引领性和可实现性为原则,不搞形式主义和假、大、空。

三、起草过程

2022年上半年,宿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规划》,8月1日和8月15日以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发文两次征求各县、区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共收到修改意见8条,其中,市农业农村局建议5条,市财政局建议1条,市城管局建议1条,市统计局建议1条,全部采纳。9月6日,通过我局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9月19日至10月19日在我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9月27日完成专家论证,10月14日,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进一步完善后形成《规划》(送审稿),11月1日通过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11月12日,以宿州市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一城两区三基地,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市”战略目标,全市上下对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保持质量强市战略定力,增强质量发展信心,努力推动全市质量工作更高、更强、更快发展。到2025年,全市产品、工程、环境、服务等质量加快提升。省级质量强县(区)在我市实现全面覆盖,质量强市建设列在全省前沿,显著增强了人民大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

五、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包括5个部分内容。主要阐述“十三五”以来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和质量基础建设取得的成效,客观认识当前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了“十四五”时期疫情防控、消费升级等对质量发展工作提出的新期盼,以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为质量强市建设带来的重要机遇。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建设,到2025年宿州市产品、工程、环境、服务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紧紧围绕质量强市提出七项重点任务。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对26大类1.86万种工业产品进行全面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对103种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平均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也应看到,当前还存在质量安全监管“碎片化”、一些地方的质量监管理念不强、质量安全监管的资源和职能分配分散等问题。对此,须理性分析,找准合适的政策着力点。十四五规划中指出要加强监管联动,协同试行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跨省通办”、联合执法等措施。应将质量安全监管协同合作效果与政府绩效挂钩,激发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间资源共享和协调合作的积极性。在政府统筹主导下,构建企业、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消费者等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厘清各主体职能职责,促进多元监管力量攥指成拳,合力形成质量安全监管格局。

六、创新举措

宿州市是安徽省内第一个发布“十四五”质量强市规划的地级市,在全省起到率先作用。

与《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相比,我市质量强市建设“十四五”规划指标充分听取了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区、园区质量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在类别上更加细化,对“十三五”期间我市质量工作弱势领域和工作短板指标更有针对性。在量值设计上以不低于或略高于《安徽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要求,在实践层面更具有可实现性。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质量标准落实、创新、提升,促进质量强市工作深入开展。围绕本规划目标,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健全相关激励扶持政策。

二是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十大”产业开展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在产业集聚度高的园区设立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中心。服务园区企业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提升我市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大质量宣传力度。充分发挥3.15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中国品牌日、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平台,积极开展质量文化进校园、安全生产进企业、消费维权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普及质量品牌知识,传播先进质量理念,营造群众关注质量、社会维护质量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重点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能,每年年初制订项目化、节点化、责任化的质量提升年度重点工作方案,确保全市质量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质量就是抓根本、抓创新就是抓长远的观念,充分认识开展质量强市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质量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争取《规划》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李永前    

咨询电话:0557-3059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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