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市2022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州市2022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民发〔2022〕33号
各县、区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宿州市2022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宿州市2022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
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模式,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宿政发〔2019〕9号)、《安徽省民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养老字〔2021〕116号)和《宿州市“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第二版)》(政商改办字〔2022〕10号)等文件要求,市民政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 头执法、重复检查,推进部门协同监管常态化,切实减轻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负担,加快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坚持跨部门协同推进,坚持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原则。到2023年底, 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养老服务机构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到“十四五”末,推动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在养老服务机构监管领域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效能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二、参与部门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市级联合抽查由市民政局牵头,参与部门为市城乡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相关部门做好市级部门联查配合工作,并参照制定县级联查方案。
三、抽查时间、对象和比例
抽查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11月30日。
抽查对象:全市养老服务机构。
抽查比例:市级抽查基数为163家,按照10%比例,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分类不同等级采取差异化抽取比例。共计抽查17家。
四、联合检查事项
市民政局:服务质量安全检查,资金安全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监督检查,运营资质,备案事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安全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计划
由市民政局制定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联合检查。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由市民政局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在监管对象库中,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在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按每家机构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随机抽取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将抽取的检查对象通过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派发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其他联合检查单位匹配任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检查对象后,按至少2名执法检查人员的标准,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进行匹配。市本级不具备相关检查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下级部门参与检查。
(四)生成“一机构一表”
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机构一表”,一个机构对应一份检查表格。
(五)依法开展联合检查
各部门按照本部门“一机构一表”,组织执法人员按照牵头单位市民政局统一安排一同到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工作,确保“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入机构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11月30日前完成。
(六)公示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分别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市民政局将检查结果汇总表报市商改办。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综合监管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的作用,按时保质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联合抽查的相关单位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加强横向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的工作局面和联合抽查工作合力。牵头单位要提前做好协调工作,参与单位要服从工作安排,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注重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单位要以“包容监管、审慎监管、精准监管、联合监管”的新型监管模式为指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做好结果录入,加强档案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做好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工作,坚决杜绝超时限录入、随意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反复修改检查结果、后续处理结果无反馈等问题发生。各单位要按照“谁检查、谁保存”的原则,抽查档案经抽查人员签字和被抽查企业盖章后及时归档保存,抽查档案包含联合检查记录表、现场照片、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等随机联合抽查检查材料。
市民政局联系人:马兆阳,联系方式:3255022、18005577505,邮箱:719624335@qq.com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丁佳,联系方式:3960567,邮箱:554462153@qq.com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惠兆澍,联系方式:17705579636,邮箱:szxyk2019@163.com
附件:1.宿州市“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宿州市2022年度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附件1
宿州市“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2022年度养老服务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市民政局 |
服务质量安全检查,资金安全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监督检查,运营资质,备案事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 |
全市养老服务机构 |
市、县(区)级民政、住建、市场监管部门 |
市民政局牵头发起,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制定 |
市级抽查基数为163家,按照10%比例,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分类不同等级采取差异化抽取比例。共计抽查17家。 |
2022年5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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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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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食品经营许可和食品安全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附件2
宿州市2022年度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
汇总统计表
检查部门 |
检查机构数量(家) |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
检查结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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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问题 |
通过登记的机构无法联系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 |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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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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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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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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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该统计表由民政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填写上报 |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