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民发〔2022〕27号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宿州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财政局
2022年5月6日
宿州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2〕4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家庭养老床位是指依托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与智能化家居改造,根据其意愿和需求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助餐送餐、精神慰藉、助洁助浴等专业服务的床位。试点从方案下发起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每个县区不少于20张,2023年试点任务根据试点情况再行确定。
二、服务对象
主要为居住在家中并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的中、重度失能老年人,其中经济困难的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根据本人及其家属意愿,优先考虑。
三、服务机构
服务机构经县、区民政部门结合实际遴选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执业两年以上,或机构运营单位有两年以上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经验。
2.具备对老年人提供24小时上门服务的能力,并配有家庭养老床位管理和服务功能的信息化系统。
3.配备与服务相匹配的专业团队,且相关人员均应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
4.近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上访事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向县、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经登记评定为二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优先。
四、建设内容
1.适老化改造。对老年人住所的卧室、卫生间等关键位置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营造无障碍空间,为老年人居家安全和上门服务人员有效开展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2.智能化改造。为老年人住所安装必要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化服务设备,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鼓励对可移动设施设备采用租赁回收方式循环使用,降低用户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五、主要项目
1.照护服务。提供照护计划制定、身体护理、生活照料、营养咨询与膳食服务、个人清洁卫生、心理慰藉、康复训练、医疗护理以及远程响应、紧急救援等服务。
2.共享服务。利用已有设施、共享资源提供相关服务,为有意愿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转介服务。
3.支持服务。对家庭照护者进行照护理念介绍、照护知识讲解、实操培训与日常照护指导等。
六、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根据民政部门公布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单自主选择适合的服务机构,并向该机构提出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的申请。
2.认定。养老服务机构上门访问,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结合老年人家庭照护状况,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确认后,为老年人制定家庭床位服务计划与方案。
3.签订服务合同。经与老年人及其亲属确认后,服务机构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内容。家庭养老床位不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由服务机构与老年人签订协议确定。
4.改造和安装。养老服务机构负责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改造。
5.服务。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机构日常收住老年人的流程,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养老床位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根据合同提供家庭照护服务。
6.跟踪。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养老服务机构内部日常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应定期监测老年人身体机能,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七、补助政策
1.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家庭养老床位,在实际改造费用的范围内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建床补助。每位老人限补助一次。
2.经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并纳入机构日常管理的家庭养老床位,可给予床位运营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区里按市区4:6分担。
3.符合养老服务补贴要求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养老服务补贴可用于支付家庭养老床位照护费用。
4.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范围。
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出台对家庭养老床位的扶持政策和补助资金申领程序。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家庭养老床位试点作为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稳妥有序推进,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二)加强风险防范。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和事项告知,服务时须有家庭照料者在场。
(三)强化日常监管。各级民政部门要将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质量纳入机构服务质量监测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安全监管,筑牢安全防线,对试点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检查、抽查、评估。要强化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财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回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参考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1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2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
3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
辅助老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
4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或者洗浴区安装扶手,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一字形扶手、U形扶手、L形扶手、135度扶手、T形扶手或者助力扶手 |
5 |
配置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6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 |
7 |
防走失装置 |
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者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
家庭养老床位智能化改造设备参考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基本要求 |
1 |
网络连接设备 |
保证信号传输稳定。 |
2 |
紧急呼叫设备 |
可安装在卧室、卫生间等位置,易操作。 |
3 |
活动监测设备 |
具有跌倒报警+日间实时活动监测功能。 |
4 |
视频监控设备 |
具有远程摄像功能,确认应急状态下能及时、准确掌握情况。 |
5 |
生命体征监测设备 |
动态监测和记录呼吸、心率等参数,发现异常自动提醒。 |
上述设施设备均应实现远程监控,数据实时反馈到机构后台监控中心。
家庭养老床位基本服务参考清单
类别 |
服务项目 |
服务描述 |
标准时间 |
服务方式 |
平台信息 |
早晚两次查房 |
安排有护理资质的人员每天2次视频查房 |
按需提供 |
平台服务 |
定期电话巡访 |
对老人进行电话问询 |
按需提供 |
平台服务 |
|
老人活动监测 |
对老人活动进行24小时监测 |
24小时 |
平台服务 |
|
睡眠监测 |
对老人睡眠进行24小时监测 |
24小时 |
平台服务 |
|
老人服药提醒 |
提醒老人按时服药 |
按需提供 |
平台服务 |
|
咨询服务 |
为老人提供咨询服务 |
按需提供 |
平台服务 |
|
紧急情况处理 |
对老人的紧急呼叫进行处理 |
按需提供 |
平台服务 |
|
亲情关怀 |
生日关怀、节日关怀 |
按需提供 |
平台服务 |
|
生活照料 |
助洁服务 |
居家清洁、洗涤衣物、物品整理 |
根据老人的护理等级确定 |
上门服务 |
助行服务 |
协助行走、陪同外出 |
上门服务 |
||
助餐服务 |
送餐上门 |
按需提供 |
委托第三方 |
|
医疗服务 |
健康档案 |
建立健康档案 |
根据老人的护理等级确定 |
上门服务 |
上门巡诊 |
请有护理资质的人员上门巡诊 |
上门服务 |
||
药物管理 |
帮老人进行药物管理 |
上门服务 |
||
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
体温、血压、呼吸、心率、血糖 |
上门服务 |
||
康复服务 |
肢体康复训练、认知感训练、康复咨询和指引、康复理疗 |
上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