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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现发布《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s://fagaiwei.ahsz.gov.cn/index.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全年门户网站刊发各类信息1287篇,紧紧围绕宏观经济政策、民生实事落实、重大项目审批等重点,及时有效公开解读政策、发布工作成效,全年门户网站访问量达65万次。牵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23件,均按规定完成答复工作并向社会公开答复意见。公开征集意见建议3次,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贯彻落实〈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积极提振信心、稳定预期、凝聚共识,助推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宿州。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完善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流程,统筹把握答复期限,确保答复严谨准确。我委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目前已办理完结30件,结转到2026年办理1件,未发生超期答复现象。本年度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加强对公开信息内容审核,按照“谁提供、谁审查、谁公开”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泄露。常态化开展历史信息错敏词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本年度新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5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委持续加强与大数据中心等部门沟通,优化政府网站的建设,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目录,强化搜索功能,及时推送信息,确保公众可以方便快捷地获取最新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制定落实委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落实主动公开常态化,扩大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建立各科室信息员责任制,强化科室之间的协作与配合,信息员负责本科室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发布工作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高信息员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2025年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5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互动渠道未充分发挥作用。虽然建立了基本的互动渠道,如意见征集,在线留言等板块,但从目前反馈情况来看,互动的广度和深度仍显不足。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仍需加强,主要体现在部分政策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政策解读不够完善。
下ー步,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充分利用12345热线、政策咨询窗口、公众意见征集等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市民和社会公众的互动,确保咨询答复高效精准。二是督促各科室及时公开政策信息,按照“三同步”要求制作政策解读,强化正向宣传引导,推动政策实施和预期引导协同发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