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宿州市医保基金监管联系督导制度》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高压态势,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医保监管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安徽省医保基金监管联系督导制度》,建立《宿州市医保基金监管联系督导制度》。
二、起草过程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保基金监管联系督导制度》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66号)要求,在借鉴省局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我局拟定《宿州市医保基金监管联系督导制度》,
7月15日,形成该文件初稿;
8月2日,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
8月4日,向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市医保中心印发此项制度。
三、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医保基金监管联系督导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高压态势,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医保监管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四、出台目的和主要任务
指导督促各县区医保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医保违法违规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促进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联系督导全市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及医保经办机构。
五、创新举措和保障措施
一是全员参与监管,压实属地监管职责。由局领导、市医保中心主任和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亲赴县区对监管工作开展督导。通过明确职责、联系督导,全面了解全市各县区医保部门工作运转情况,确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按照要求予以落实,真正做到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
二是强化督促指导,确保监管查深查透。通过实地检查和调研走访,及时掌握全市专项治理和举报问题线索查处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监督检查走深做实,举报线索查深查透,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收集汇总问题,总结经验解决困难。广泛征求各县区医保部门、两定机构和参保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汇总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研究整改措施,切实解决问题,切实促进全省医疗保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科长张海宏
咨询电话:0557-391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