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392/202107-00044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日期: 2021-07-08 16:13
文  号: 宿市监办函〔2021〕186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专家解读】特种设备监管科科长解读《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专家解读】特种设备监管科科长解读《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7-08 16:13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4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皖市监特设〔2020〕2号)和市安委会《宿州市“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宿安办〔2021〕27号)等精神和要求。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推动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我局制定了《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自2021年6月开始,我局成立工作小组,以《宿州市“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宿安办〔2021〕27号)为主要依据,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总要求,经反复研讨,完成了《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完成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攻坚、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攻坚、强制性认证产品安全集中攻坚、缺陷汽车产品安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相关标准集中攻坚、原有建筑改变用途安全集中攻坚、安全监管执法开展集中攻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集中攻坚行动。

五、主要任务

(一)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二)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四)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

(五)加强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安全认证监管。

(六)组织开展货车改装认证专项整治。

(七)加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力度。

(八)积极协调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完善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九)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制度,持续推进联合惩戒。

(十)积极配合开展原有建筑改变用途安全隐患排查。

六、工作举措

加强宣传,营造广泛参与氛围。各相关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园区分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集中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结合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公众参与性,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安全、支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接下来会继续加强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合力。市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集中攻坚协调,做好与市安委会的协调工作。各相关科室、各县区局、市局各园区分局充分发挥统筹督促协调作用,进一步细化攻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稳步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八、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王帆

咨询电话: 1390557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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