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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9:15 编辑:财政局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9

 

 

目 录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做好联络、协调、服务、指导各协会、学会及县文联的工作。

2.指导、协同各文艺家协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和推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积极开展创作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内涵和艺术品位。

3.发现、扶持和培养文艺人才,努力提高其创作水平,扩大骨干会员的引领作用和影响力。  

4.接受省文联、市委、市政府的指导、完成其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92.1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2万元,增长10.4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资;二是文化强市建设业务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6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12万元,占76.15%;项目支出89.91万元,占23.8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1.8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2万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资;二是文化强市建设业务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6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6万元,下降16.93%主要原因一是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减少;二是其他宣传事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7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2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6.37万元,增长52.5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资;二是文化强市建设业务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5.82万元,占9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57万元,占0.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27万元,占2.25%住房保障(类)支出12.06万元,占3.2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6.75万元,支出决算为366.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增加工资;二是增加文化强市建设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76.81万元,占75.48%;项目支出89.91万元,占24.52%。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5.41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工资;二是增加文化强市建设经费。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经费年末尚未报账。

3.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5万元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经费年初未列入预算,为本年度追加。

4.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未列入预算,为本年追加,支出决算为140.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二是增加文化强市建设经费。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8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9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27万元,支出决算为8.27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76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72. 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事业单位补贴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7万元,比2016年增加1.44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车补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单位已车改,资产未核销),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未进行预算绩效考核。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2.35

 0.96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2.35

 0.9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40.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6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连续两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2017年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6万元,下降38.52%。下降的原因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2017年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国内公务接待共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8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业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底,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单位已车改,资产未核销)。

联系方式: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116372221@qq.com

 

                            

 

 


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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