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关于《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23日,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名义面向27家单位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单位意见反馈2家,均无意见,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5条。具体情况见下表。
关于《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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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单位 |
建议内容 |
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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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
1. 灵璧县、泗县、萧县、砀山县到市交易中心距离分别是65公里、104公里、80公里、140公里,交通费+在途补助如果都按300元标准发放,推行起来困难。表格是按照各地区到市交易中心距离进行测算,和到各县交易中心的距离有差距,会引发矛盾。建议是否能给出路费+在途补助的百公里费用,距离以专家所在地交易中心到评标所在地交易中心的高德地图显示的平均距离为准,然后计算费用。 2. 第五条第二项“……若因客观原因评标评审时间需要延长,可适当延长,最长延迟时间不得超过22:00。”建议修改为“……若因客观原因评标评审时间需要延长,可适当延长,最长延迟时间不得超过20:00。” 3. 第五条第二项“需要隔夜评标的,次日起重新计算评标评审时间,按每人每小时90元发放评标评审费用;第三日起,按每人每小时80元发放评标评审费用;第四日及以上,按每人每小时70元发放评标评审费用。”依日递减评标评审费用不合理。 4. 第十一条“评标评审时间以外食宿费用由专家自行承担。”建议报销住宿费。 5. 第五条第五项“...因专家身体突发不适...”与第八条第三项“评标评审过程中专家因健康...”有冲突,建议明确。 |
1.采纳。 2.不采纳。根据《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指引》(试行)第四条第十四点“评标评审时间不超过当日22:00。届时,主场应通知副场停止评标评审工作,提醒专家休息。主场电子评标系统和音视频会议系统停止相关功能服务。交易中心现场服务人员同步封闭评标场所。”原条款参照执行省工作指引条款。 3.部分采纳。我市将结合本地经济水平、平均工资水平及市场调研等实际情况再作考量。 4.不采纳。根据《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公管规〔2017〕7号)第二条第三项明确“评标评审期间确需安排食宿的,由项目的实施主体或其代理机构负责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5.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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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
反馈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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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 |
反馈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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