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关于《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多元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配套政策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关于《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多元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配套政策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21日,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名义面向15家单位及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社会公众反馈的意见2条,收到单位意见反馈15家,其中无意见9家,有具体意见6家。具体情况见下表。
关于《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多元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配套政策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建议单位 |
建议内容 |
采纳情况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砀山分中心 |
1.基本条件:收费标准(20分)。该条款下未细分得分和扣分情况。 4.从业行为:负面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2.擅自携带手机、其他通讯设备或录像设备,未经允许携带手提电脑进入评标封闭区域的;3.评标期间使用评标室电话、网络等对外透露评审相关信息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5分:4.无正当理由离开评标室或与其他评标室人员非正常接触的;”以上内容均表现出代理机构在评标室内参与评标,据了解目前市本级和四县一区均不准代理机构进驻评标区域,是否将该部分内容去除。亦或明确代理机构必须进驻评标区域完成自身职责。 |
1.不采纳。无需细分,如公开收费标准则得10分,收费标准结构清晰则得10分,不清晰不得分。 2.采纳删除第四点中的“无正当理由离开评标室”,在评标过程中不准代理机构进入评标场地,其他建议不采纳,在评标开始前代理机构会进入评标区布置评标场所,此条款仍起约束作用。 |
灵璧数据局 |
建议在《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多元评价标准》第3条企业业绩后增设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项和分值与企业业绩相同。 |
不采纳。企业业绩中已包括负责人业绩,增设项目负责人业绩会重复。 |
泗县分中心 |
1.建议适当调整部分分值比例。如评价标准第1条第1项和第2项,对营业场所及注册资金排名进行打分,2项分值50分分值偏高,而注册资金和营业场所往往并不能全面客观反映代理机构派驻宿州市业务团队的实际业务能力。 2.建议评价标准条款适当扶持中小型招标代理机构。 |
1.采纳。适当降低分值提高办公设备、内部制度分值,办公设备、内部制度是否齐全完备对业主选择代理机构有参考意义。 2.不采纳。 |
萧县发改委及交易中心 |
一、“负面行为”中“业务操作”建议增加以下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5分: 1. 不服从现场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管理,经劝诫仍不改正的。 2.未经同意擅自进入监控室、见证室、评标区等重点区域的。 3.未按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使用“双盲”评审的。 4.不遵守当地交易场所管理制度和相关纪律的。 二、“负面行为”中建议修改条款: 1.业务操作中“3.评标期间使用评标室电话、网络等对外透露评审相关信息的;”建议修改为“3.评标期间使用通讯设备、网络等对外透露评审相关信息的;” 2.业务操作中“4.无正当理由离开评标室或与其他评标室人员非正常接触的;”建议修改为“4.无正当理由离开评标区、询标区、监控室或与其他评标室人员非正常接触的;” 3.代理行为中“10.没有根据项目类型、特点选择对应招标文件范本的;”建议修改为“10.没有根据项目类型、特点选择对应招标文件范本和适用评标办法的”。 |
采纳。该建议有助于规范代理机构从业行为。 |
泗县数据局 |
建议增加县区综管部门加分权限 |
不采纳。目前加分仍处于探索阶段,仅由市本级负责加分,目前不适宜增加县区综管部门权限。 |
安徽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第一项基本条件:注册资金与招标代理业务不够强关联,对于省域以外企业优势较为明显,不利于本土企业发展,建议删除或降低评分分值,或修改为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得满分,小于300万元扣分。 2、第二项人员配备:人员数量中要求具备相关行业高级职称或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人数过多,建议减少人员数量或降低此项评分所占比重,提高专业培训评分所占比重,同样对于域外企业具备明显优势,不利于本土企业发展。 3、建议增加能力测试、学习培训等部分的分值占比,提升在宿实际业务人员的能力和专业程度。 |
1.不采纳。注册资金单纯反映企业资金方面客观情况,为招标人提供参考。 2.不采纳。具备相关行业高级职称或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人数能反映该企业客观情况,有助于业主选择。 3.采纳。增加学习培训分值有利于引导代理机构提升代理能力。 |
社会公众 |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公开指引中“4.代理委托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应与信息登记公开的收费标准一致。5.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更新,并更新公开时间。因未及时更新收费标准而产生的问题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负责。”无法实操,每个客户的收费标准都不统一,无法跟官网信息登记公开的收费标准保持一致。 2.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多元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十六条:代理委托合同和招标文件约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应与信息登记公开的收费标准一致。”无法实操,每个客户的收费标准都不统一,无法跟官网信息登记公开的收费标准保持一致。 3.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多元评价标准 (征求意见稿)中的“基本条件-营业场所-如业主需要,能够在本地提供自有场所(固定或临时租借皆可)组织开评标的得5分。 按登记的招标代理营业场所面积排名:第1-50名的计20分,第51-100名的计18分,第101-150名的计16分,第151-200名的计14分,第201-250名的计12分,第251名以后的计10分。”代理机构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即可,如能够在本地提供自有场所(固定或临时租借皆可)。但是要求其在本地自由场所组织开评标不合理,因各代理机构所代理的项目绝大多数为依法进场交易的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采购工作即可,对于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非进场项目,开评标地点不受市公管局监管,如要求必须在宿州本地代理公司场所组织开评标则明显排斥注册地非宿州的咨询企业。 |
1.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企业可以自主定价,也可以低于收费标准的价格承揽业务。 2.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企业可以自主定价,也可以低于收费标准的价格承担业务。 3.不采纳。本条款旨在体现代理机构客观状况,为业主提供选取参考,如若业主要求能够在本地提供自有场所组织开评标,则本条款能为业主提供参考。 |
砀山数据局 |
反馈无意见 |
|
市发改委 |
反馈无意见 |
|
市住建局 |
反馈无意见 |
|
市水利局 |
反馈无意见 |
|
灵璧分中心 |
反馈无意见 |
|
埇桥区公管中心 |
反馈无意见 |
|
埇桥区数据局 |
反馈无意见 |
|
市农业农村局 |
反馈无意见 |
|
市交通局 |
反馈无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