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4485958X/202405-00002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2-02 发布日期: 2024-02-02 09:04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负责人解读】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香龙解读《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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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解读】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香龙解读《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

来源: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02 09:04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37

为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积极稳妥推进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纳入平台体系,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香龙就《目录》解读如下:

《目录》明确了各类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的监管部门,由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督促进场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加强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凡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未进场交易的或者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规避进场交易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行政许可、资金拨付、产权过户和使用等手续,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监察机关将依法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值得关注的是,日前,《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全省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印发,非财政资金非乙类医用设备项目原监管部门为医保局现变更为卫健委,《目录》对应的监管部门进行了明确,同时对限额标准及范围说明进行了修订。规定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限额及标准,严格把控项目分类标准,将国有资金项目和财政性资金项目区分,对其标准执行。

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戴香龙表示,修订《目录》是为了解决当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不同程度存在的市场化程度不均衡、交易竞争不充分、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推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提供了政策支撑。


政策咨询机关:交易管理科

政策咨询电话:0557-30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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