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486002427/202208-00003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文日期: 2022-08-03 发布日期: 2022-08-03 11:0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扎实开展保证金清退工作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扎实开展保证金清退工作

来源: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8-03 11:08 编辑:王三兵

为进一步优化宿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市财政局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2年5月底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自查清退工作的通知》,从提高认识、精准清退、优化流程方面扎实开展保证金清退工作。

一、清退情况

为确保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清退工作顺利开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对涉及单位多、项目情况复杂、账龄时间长(涉及较早项目为2003年采购项目)等特点,采取全面排查、责任分工、主动对接等措施,逐项落实,取得了良好实效。5月底保证金余额7624.6万元,651笔;截止7月上旬,共清退157笔、1372.4万元,基本上做到了应退尽退;尚有494笔,6252.2万元未予退还,其主要原因是采购合同未履约完成,其中超百万元履约金项目7笔、2310万元。

二、清退措施

(一)提高认识 强化宣传。充分认识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重要性,保证金清退工作既是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需要,也是交易中心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发文部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保证金清退通知、开通清退咨询热线、联系电子邮箱等宣传方式督促中标人、招标人及时办理清退手续。

(二)精准清退 强化落实。压实采购单位保证金管理主体责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未退项目分类划入各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积极联系各供应商督促全面清退;对于不符合退还条件的项目,采购单位要上报不予退还原因,同时提出清退意见,确保清退工作落到实处。

(三)优化流程 提高实效。对于符合退还条件的,供应单位凭《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单》直接办理清退手续;不符合退还条件项目,由供应单位提出退还意见,再行办理;对于尚未履约完成的项目,倡导供应商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换。

三、规范管理

(一)贯彻落实最新政策。落实《宿州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精神,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采购人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鼓励供应商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二)建立履约金管理机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以此次清退工作为契机,建立履约保证金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履约金收退管理制度,进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和提升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便利度、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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