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市直各单位:
为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活动,加强对专家抽取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专家抽取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的意见
为规范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活动,加强对专家抽取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安徽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专家抽取规则:
一、优化评标评审专家申请程序
将评标评审专家抽取申请程序前置,完善抽取申请表,在项目进入受理登记程序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人在提交专家抽取申请表时申请内容主要包含项目基本信息、拟抽取专家的专业类别、数量、区域以及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等。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对申请表中所填信息与项目的一致性、抽取地域的设置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意见。
二、规范评标评审专家现场抽取行为
评标评审专家抽取应当遵循“法定回避、随机抽取”原则。依据招标采购人网上提交的专家抽取申请表,在评标、评审活动开始前12小时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市政务服务局审核通过的专家抽取申请表内容,通过省评审专家库网络终端抽取专家。抽取应在市政务服务局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下进行。
三、评标评审专家抽取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实施
(一)工程投资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在本市范围及附近地区随机抽取专家;若选择地区所属专业类别专家不能保证随机抽取需要的,应扩大专业类别并在省内不分地区随机抽取。
(二)工程投资金额1000万元(含)到5000万元(含)的项目,在省内不分地区随机抽取且外市专家数不得少于专家总数的1/2。
(三)工程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应为7人以上单数,本市专家抽取不超过两人,其余从本省或者外省政府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抽取外市专家,且同一市抽取专家不能超过2人。
(四)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内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评审专家的,招标采购人可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在市政务服务局登记后依法组建评标评审委员会。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