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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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国有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履行重点工程项目、水利、交通、市政、建筑等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国有产权转让项目等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对招标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实行备案审查,对招标采购交易结果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立评标专家库和代理机构、供应商备选库,建立招标采购当事人参与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诚信档案;受理有关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的举报投诉,查处招标采购交易活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招标采购活动当事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储存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部门概况
根据职责要求,我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招标采购科、监督检查科。核定事业编制11名(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9名划入,另增加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目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整合工作滞后,我局实际进入工资单在职在岗人员为7名,运行经费还是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基数。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我局由于合并单位在职在岗人员迟迟不能落地安置,2016年部门预算中经常收入预算拨款71.23万元仅限于原政府采购中心7名在职在岗人员的人头经费及办公费。
运行经费缺口暂时从原政府采购中心历年滚存结余中支出。
四、部门预算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我局(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2015年度部门预算比较无增减变化。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及较上年增减原因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