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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技师学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9:56 编辑:财政局

宿州市技师学院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9

 

 

目 录

 

宿州市技师学院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技师学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技师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技师学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技师学院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技师学院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技师学院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安徽宿州技师学院的批复》皖政秘〔200926号文件 ,设置安徽宿州技师学院,201010月宿州商业干部学校、宿州塑料研究所、宿州技工学校三单位整合并入技师学院,宿州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为主要方向的高等院校。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院师生员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根据国家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岗位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文化传承创新,为教学和社会实践服务;承办举办者、教育行政部门等交办的其他工作。

3.学院主要实施高技能人才职业教育,同时实施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积极拓展各种形式的短期培训教育,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办学。

4.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实际,学院设置模具制造、智能制造、汽车维修、商品服务、计算机应用、幼儿教育等为补充的专业(群),走多学科、多专业协调发展道路。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技师学院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技师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技师学院

 

第二部分 宿州技师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2,901.7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0.05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二是本年度单位增加评估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50.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2.28万元,占75.82%;事业收入201.52万元,占8.57%;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66.82万元,占15.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7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77万元,占79.38%;项目支出427.35万元,占20.6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33.3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86.69万元,下降3.5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2.2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5.8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3.38万元,增长83.95%。主要原因是学院评估临时增加财政补助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8.6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43万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学院评估临时增加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827.67万元,占99.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91万元,占0.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万元,占0.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2万元,占0.2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5.01万元,支出决算为1,8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院评估临时增加财政收入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10.06万元,占76.7%;项目支出427.35万元,占23.3%。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4万元,支出决算大于预算6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临时增加收支。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年初预算为128.01万元,支出决算为12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与预算一致。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627.2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财政应返还额度偿还工程款。

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1.22万元,支出决算大于预算331.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学院评估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5.59万元,支出决算大于预算135.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临时增加收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数一致。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数一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32万元,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数一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299.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技师学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技师学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技师学院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技师学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7.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7.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技师学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技师学院无预算绩效。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技师学院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0

 0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技师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6年度比较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技师学院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一致。原因是技师学院未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7年宿州市技师学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年度决算一致,原因是技师学院未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17年宿州市技师学院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一致,原因是技师学院未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底,宿州市技师学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联系方式:宿州技师学院政务公开电子邮箱944230965@qq.com

                     

 

 

       

 

 宿州技师学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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