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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轻工协会2017年决算信息公开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9:47 编辑:财政局

宿州轻工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年9月

 

 

 

宿州市轻工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 宿州市轻工协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 宿州市轻工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轻工协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轻工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轻工协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轻工协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根据“宿编字(2002)09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行业间、企业间经济技术活动,具体承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的行业管理职责、自身管理职责和社会中介职责。围绕职责,协会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经信委交办的维护稳定、招商引资、行业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轻工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主要是部门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变化。

纳入宿州市轻工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轻工协会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轻工协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256.8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45万元,下降11.52%,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9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64万元,占97.88%;事业收入4.11万元,占2.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2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0.1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4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6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7.8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73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了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6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4.4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22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了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14万元,占0.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8.82万元,占4.9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160.01万元,占90.07%;住房保障(类)支出8.69万元,占4.8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4.29万元,支出决算为17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了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77.6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25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年初“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10.11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72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减指标

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纺织业(项)。年初预算为一般公共服务类” 165.63万元,决算改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出决算为16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了。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33万元,支出决算为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1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轻工协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轻工协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9万元,比2016年增加3.6万元,增长43.4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差旅费增加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轻工协会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宿州市轻工协会共有车辆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轻工协会未编制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轻工协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4.3

 0.69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4.3

 0.6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轻工协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预算的16.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实际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轻工协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9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6年度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0.69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72万元,下降51.04%。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开支。2017年宿州市轻工协会国内公务接待共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7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招商引资、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7年底,宿州市轻工协会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

宿州市轻工协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zjxwbgs@126.com,联系电话:0557-3021685。

 

 宿州市轻工协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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