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年9月
目 录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制订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督查、考核和落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宣传;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全市文明单位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评选表彰先进;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提出并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总体规划、指导性意见和分阶段实施方案。
2.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评比表彰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培育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典型。
3.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核心价值体系观为主题的各类教育和实践活动。
4.积极推进、做好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宿州好人”评选、志愿服务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实事。
5.组织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分析研究总结创建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
6.认真完成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第二部分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637.6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1.78万元,增长35.81%,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项目资金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7.6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2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6万元,占36.08%;项目支出398.11万元,占63.9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7.6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1.78万元,增长35.80%,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项目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7.6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9.62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压缩部分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8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7.02万元,增长153.35%。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项目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6.87万元,占86.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万元,占4.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14万元,占0.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1万元,占0.4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2万,占8.34%;住房保障(类)支出1.05万元,占0.1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5万元,支出决算为62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压缩部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4.76万元,占36.08%;项目支出398.11万元,占63.9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压缩部分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48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项目资金支出,项目资金调整。
3. 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73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36.7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项目资金支出,项目资金调整。
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项目资金支出,项目资金调整。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0.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项目资金调整。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2.8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项目资金支出,项目资金调整。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项目资金支出,项目资金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项目资金支出,项目资金调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13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14万元,比2016年增加84.57万元,增长157.86%,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资金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未编制年度预算绩效。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6.50 |
1.82 |
因公出国(境)费 |
5.00 |
0 |
公务接待费 |
8.00 |
1.8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5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5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连续两年因公出国(境)费为零。
2.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2万元,下降39.73%,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开支。2017年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共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6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新闻媒体,外市来学习交流、采访公务招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31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公车改革未有车辆费用开支。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底,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zwmbzhk@126.com。
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