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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9:30 编辑:财政局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9

 

 

目 录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宿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负责全市团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切实加强团干部的自身建设;认真做好团员的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三)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意见的制定,协助各县区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四)深入开展青少年工作的调查研究,针对青少年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方式变化,探索创新青少年思想教育形式和工作理论,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五)发展青年文化事业;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努力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帮助和指导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和爱心助学活动,为构建和谐宿州做贡献;加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

(六)帮助青年就业创业,以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青年技能培训、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举行第三届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工作为抓手,从资金扶持、信息提供、技术培训等方面入手,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

(七)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团组织建设;培养新型青年农民,帮助农村青年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树立青年标兵,开展优秀青年集体创建、技术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着力提高各行各业青年生产技能;引导青年积极有序地参与基层民主建设。

(八)做好青年统战和外事工作,密切联络有关部门、其它青年组织和广大青年,了解各族各界、各行各业青年思想,有效合理地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呼声,代表好、实现好和维护好青年的合法权益,团结带领全市广大青年积极投身宿州经济社会建设。

(九)指导青年社团和青年自组织工作。

(十)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

(十一)领导全市少先队工作;加强少先队建设,指导少先队辅导员工作,做好市少工委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266.9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7.52万元,增长48.77%,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共青团改革机关运行费用增加;三是团青活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1.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42万元,占75.9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0.5万元,占24.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63万元,占93.57%;项目支出16.6万元,占6.4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6.4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02万元,增长15.06%,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共青团改革机关运行费用增加;三是团青活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4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5.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62万元,增长20.54%。主要原因一是共青团改革机关运行费用增加;二是团青活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7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6.5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45万元,增长23.37%。主要原因一是共青团改革机关运行费用增加;二是团青活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41万元,占92.7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24万元,占0.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89万元,占2.47%住房保障(类)支出9.19万元,占4.6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4.67万元,支出决算为19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共青团改革机关运行费用增加;三是团青活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81.13万元,占91.6%;项目支出16.6万元,占8.4%。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7.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共青团改革机关运行费用增加和团青活动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24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平衡。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89万元,支出决算为4.89万元,收支平衡。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35万元,支出决算为7.35万元,收支平衡。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84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额增加等。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5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83万元,比2016年增加13.32万元,增长33.7%,主要原因是共青团改革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未编制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2.00

1.19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2.00

1.1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的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和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62017年两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21万元,下降15.23%,下降的原因是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活动和支出。2017年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共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3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团内活动迎检。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底,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tszsw1046@163.com


共青团宿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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