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年9月
目 录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第一部分 宿州市档案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档案工作法规,制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档案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重大案件。
(二)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指导市直单位的档案工作和市区内各类大中型企事业和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重大科研项目的档案工作,以及全市县区档案业务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市档案教育工作,制定全市档案队伍建设规划。
(四)组织协调全市档案管理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推进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建设。
(五)负责接收、收集市直各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史料。
(六)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整理和保管,研究档案保护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保守党的国家机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七)开发档案信息资源,编纂、公布、出版档案史料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服务。
(八)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市方志编纂规定和市志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宿州市志》、《宿州年鉴》的编写和各专业志的审定工作;对县区志的编纂进行业务指导。
(九)组织抢救整理旧志,收集、整理各种地情和地方志资料。
(十)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培训。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档案局本级 |
第二部分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468.3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73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人减资、加强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0.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0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22万元,占66%;项目支出150万元,占3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8.3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64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人减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0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62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人减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2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45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人减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1.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46万元,占94.3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7万元,占0.16%;住房保障(类)支出13.6万元,占3.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47万元,占2.4%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7.99万元,支出决算为44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91.22万元,占66%;项目支出150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0.59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3.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91.33万元,支出决算为34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4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3万元,支出决算为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基金收缴费用。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医疗保障收缴费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76万元,支出决算为9.76万元。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84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7.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3.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档案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49万元,比2016年增加52.27万元,增长465.78%,主要原因是档案管理保护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档案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宿州市档案局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档案局未进行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 |
1.4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公务接待费 |
2 |
1.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69.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88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4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84万元,下降77.64%。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2017年宿州市档案局国内公务接待共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办公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未发生变化,两年都为0万元。2017年底,宿州市档案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档案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sz_yangju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