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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工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9:10 编辑:财政局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9

 

 

目 录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市委对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对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市直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武装工作,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任务教育;指导市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培训。

(三)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机关纪委的成立或撤销及其书记、副书记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工委管理的市直企事业单位党委、纪委的换届选举,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其班子成员的考察、任免工作。

(四)指导市直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负责对市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监督。

(五)领导市直机关和中央及省驻宿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市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六)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七)领导市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八)领导市直机关的军事武装工作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和关工委的工作。

(九)指导各县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

(十)承担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24.9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5.71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一有2位正县级领导退休,工资、公积金停止发放;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64万元,占99.0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万元,占0.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4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1.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71万元,下降8.19%,主要原因:一是有2位正县级领导退休,工资、公积金停止发放;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6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0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市直合唱团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4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0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8.63万元,下降11.33%。主要原因:一是有2位正县级领导退休,工资、公积金停止发放;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8.83万元,占92.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34万元,占0.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9.41万元,占3.11%住房保障(类)支出13.87万元,占4.59%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8.83万元,支出决算为30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一名正科级干部提升为副县级干部,带来工资、公积金、保险、提租补贴等费用增加;二是有2名派驻扶贫第一书记,每月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增加;三是效能办围绕全市120多项重点工作,督查次数剧增,带来伙食补助和公车使用费用增加;四是市直合唱团指挥和钢琴伴奏劳务费以及外出比赛费用;五是工委工作任务增多,印刷、办公等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02.4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7.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一名正科级干部提升为副县级干部,带来工资、公积金、保险、提租补贴等费用增加;二是有2名派驻扶贫第一书记,每月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增加;三是效能办围绕全市120多项重点工作,督查次数剧增,带来伙食补助和公车使用费用增加;四是市直合唱团指挥和钢琴伴奏劳务费以及外出比赛费用;五是工委工作任务增多,印刷、办公等费用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3万元,支出决算为6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节约费用,减少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一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34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一致。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41万元,支出决算为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一致.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3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一致。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一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4万元,比2016年减少0.55万元,下降0.58%,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未开展预算绩效。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1.00

 2.12

因公出国(境)费

 0.00

 1.80

公务接待费

 1.00

 0.3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2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赴台考察团,学习考察文明创建工作,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万元,占85.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14.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8万元,下降60.87%,下降的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2017年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累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蒋翠萍于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赴台考察团,学习考察文明创建工作。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宿州市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办法》(宿外事组办〔20141号)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3万元,下降29.3%,下降的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2017年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共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58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公车改革没有车辆费用开支。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底,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务公开电子邮箱:szsgwbgs@126.com

 


宿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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