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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市财政局(国资委)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18:47 编辑:财政局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9

 

 

目 录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设二个综合办事工作机构(办公室、研究室)和九个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按照国家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国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宿州市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省计划和预算的执行;

2、审查和批准宿州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

3、讨论、决定宿州市的政迨、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选举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5、选举宿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6、选举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7、选举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8、听取和审查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9、改变或者撤销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10、撤销宿州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1、罢免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12、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13、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4、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1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631.3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4.61万元,增长8.9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23.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3.98万元,占99.3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万元,占0.6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8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95万元,占74.24%;项目支出408.36万元,占25.76%;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8.7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7.43万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3.9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9.3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76万元,增长6.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2.7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5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22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2.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9.17万元,占94.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万元,占0.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9.92万元,占2.55%住房保障(类)支出51.22万元,占3.28%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08.84万元,支出决算为1,56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增长。其中:基本支出1,154.38万元,占73.87%;项目支出408.36万元,占26.13%。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5.85万元,支出决算为92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0.4万元,支出决算为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经费增长。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年初预算为13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万元,大于年初预算16.5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代表工作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2.31万元,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56万元,支出决算为3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长。。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9.01万元,支出决算为3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平衡。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2.21万元,支出决算为1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收支平衡。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1.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44万元,比2016年减少27.57万元,下降13.78%,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未开展绩效评价,未编制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22

 16.48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22

 16.4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48万元,完成预算的74.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48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未发生变化,原因是连续两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6.48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4.42万元,下降21.15%,下降的原因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2017年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国内公务接待共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39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调研、招商引资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9.21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公车制度改革。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底,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szrdzwgk@163.com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doc

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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