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宿州市供电公司 > 政策法规 > 业务文件

居民分时电表更换指南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08-03-20 16:03


客户须知:


    1、您若需办理更换分时电表业务,请到供电营业厅申请。
您在办理业务时请携带与电费发票户名一致的居民身份证。
    2、居民分时电价分两个时段计费,即每日8:00~22:00每度上浮0.03元;22:00~次日8:00每度电下调0.25元。
    3、根据“皖价服[2004]87号”文规定,单相表收取150元改造费,三相表收取600元改造费。
    4、我们自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换表,业务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对您回访。

友情提示:
    您必须是供电公司的一户一表客户才能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