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宿发改价格〔2023〕19号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价疏导2022-2023年
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
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燃气经营企业:
鉴于上游气源价格季节性上浮,为疏导气价矛盾,根据国家 和省相关天然气价格政策,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就顺价疏 导我市2022-2023年供暖季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1 月1 日至2023年3月31日,市城区非居 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59元/立方米。实行量价挂钩的天然气用气大户同比调整。
二、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与非居民用户尤其是工商业用气
大户的沟通协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强化保供措施,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 、执行时间限定在2022年11月1 日至2023年3月31 日 。2 0 2 3 年 4 月 1 日起,恢复原定价格(3.91 元/立方米)。
2023年1月30日
抄 送 : 市 市 场 监 管 局 。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