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52384437/201406-00316 信息分类: 服务标准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4-01-03 发布日期: 2024-01-03 15:3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14-06-03 废止时间: 2024-06-03
名  称: 宿州供水服务标准及承诺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供水服务标准及承诺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03 15:37

一、 供水水质


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季检全分析项目执行国家标准106项全项检测;水质监测点遍布全市,定期向社会公布水质信息。


二、供水水压


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供水管网维修


1.接警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


2.发现或接到报漏,及时止水。直径600mm及以下的管道12小时以内修复;直径700mm及以上到直径1000mm(含直径1000mm)的管道24小时以内修复。抢修到位及时率达到100%


3.接水工程、管道维修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现场做到有告示、围栏和安全标记,施工结束工完料净场清。


四、停水通知


1.计划停水。有计划的供水管道检修、接点需停水,较大范围停水提前48小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停水消息,小范围停水提前24小时以公告方式通知用户,承诺达标率100%


2.抢修(突发)停水。在抢修同时以公告方式通知用户。


五、 24小时热线(0557-96600


1.铃响三声必有应答。


2.用户来电处理率100%


六、窗口服务


1.供水营业大厅“朝八晚五(中午不休)”


2.客户办理更名、更改账号、报停等供水业务,手续资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3.用户办理用水性质变更的,当日受理,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用户和监察中队,确认到现场勘察的时间。依据《水费价格明细表》,如符合变更要求,用水性质将于次月完成变更;如不符合要求,现场勘查时将告知用户。


4.用户首次办理增值税票开据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开票资料(包括公司地址、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公司地址),当天受理;首次开票成功之后,后期开票仅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七、抄表收费


1.抄表准确及时,抄表到位率100%、及时率100%


2.抄表当月及时送达水费通知单。


3.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发布的水价标准收取水费并公示水价信息。 


八、投诉与监督


 欢迎对供水服务工作予以监督,服务监督电话:0557-391003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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