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拟试用驾驶员的公示
来源:宿州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5-06 15:43
编辑:市政
根据《宿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聘驾驶员公告》,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操作测评、面试综合测评,经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宿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支会充分讨论研究,决定拟试用张奎、高超、胡贺庭3名同志。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拟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5月6日至5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宿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人事科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55629
宿州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