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中出现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05-24 19:15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许可的;
2、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予以许可的;
3、擅自变更审批程序、条件的;
4、未未按法定程序办理的;
5、未按承诺时限的办理的;
6、在审批和监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较大影响的;
7、收受贿赂、获取其他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