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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管理科

来源:市立医院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11-15 15:38 编辑:市立医院

一.出入院病员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

1. 病员凭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开具的入院通知单,持银联卡或现金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方可住院。

2. 医保、城镇居民入院,应持医保卡办理,当日未带卡者,可于三日内补办;生育保险、外伤病人需到医保窗口登记后,按类别办理。单位医保病人可参加“先看病,后付费”活动,签订协议即可入院治疗。

3. 工作人员应认真询问病人或病人家属并登记病人姓名、性别、门诊诊断及入院科室等信息。

4. 按照规定收取病人住院预交金。现金收取应唱收唱付,注意假钞,开具预收款收据,并保留存根备查。

5. 住院处即时与病区联系,及时掌握和了解病床使用和周转情况。

6. 危重病员或急诊手术病人等特殊情况,可实行“先收住院抢救治疗,后办入院手续”的原则,对未交预交金的病员,须经值班领导签字。

7. 对暂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 在病人住院期间,认真完成收取预交金、及时记退帐等工作。

1. 入院病人可根据病情缴纳一定数量的预交金,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病人信息,做到票据相符、收费方式相符。并给病人说明注意保管,出院结算时需交回。

2. 根据病人所在科室医师开具的记账凭单进行记账。

3. 病人在院期间如需退账,由所在科室将所退账目填制退帐单并由科主任、护士长共同签字生效,经住院处负责人核实后方可办理。退账单作为重要的会计凭证,由住院处按财务凭证保管制度妥善保管。

三.为病员统一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1. 病人出院前一日应由病区医师出具出院小结,并协同主班护士,为病人做预出院处理。

2. 自费病人应持预交金收据,医保病人应持医保卡、出院小结、预交金收据办理出院手续。

3. 预交金收据丢失或损坏时,必须开据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或由本院职工进行经济担保,方可结算。

4. 病人因特殊原因已办理入院手续而不能住院的,应根据病房通知,审核相关手续后办理出院退款。

5. 为出院病人提供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

6. 公示住院收费标准,并应采用多种形式主动征求出院病人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改进建议。

四.提高工作质量,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实行工作流程的设计创新。

1. 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各项工作技能。尽量做到少出错、不出错,数据精确、服务到位。

2. 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直接为患者服务的同时做好为临床一线的服务工作。

3. 及时有效地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掌握主动性,以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4.进一步完善科室规章制度,使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操作性更强。

科室负责人:夏宇翔

联系电话: 3688561

办公地点:宿州市立医院住院部大楼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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