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级人员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内一切规章制度、按章办事。
二、坚持科务例会及请示报告制度,根据职责分工,建立日常的工作程序,做到有条不紊。
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专业工作技术水平。
四、牢固树立为参保病人服务的思想,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对待来访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政策及有关规定。
五、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
六、坚持原则,严格各项审批制度,秉公办事、尽职尽责,不以权以医谋私。
七、每月及时、准确向医保中心、院领导上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八、对医保科工作人员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各项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
科室负责人:夏宇翔
联系电话:3021672
办公地点:宿州市立医院住院部大楼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