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立医院 > 单位设置 > 内设部门

医保科

来源:市立医院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11-15 15:34 编辑:市立医院

一、各级人员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内一切规章制度、按章办事。

二、坚持科务例会及请示报告制度,根据职责分工,建立日常的工作程序,做到有条不紊。

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专业工作技术水平。

四、牢固树立为参保病人服务的思想,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对待来访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政策及有关规定。

五、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医疗卫生工作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针、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

六、坚持原则,严格各项审批制度,秉公办事、尽职尽责,不以权以医谋私。

七、每月及时、准确向医保中心、院领导上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的各类财务统计报表。

八、对医保科工作人员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各项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

科室负责人:夏宇翔

联系电话:3021672

办公地点:宿州市立医院住院部大楼2层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