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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立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6-07-30 09:51

宿州市立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工会法》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为准则,以探索建立三甲医院管理制度新途径为出发点,最大限度调动职工直接参与医院管理与民主监督的积极性,稳步实现增强医院凝聚力,保证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医院增收、职工增收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始终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党委书记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由工会和纪检部门联合组织实施。设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兼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兼任,成员由院各部、办负责人,工会成员兼任,办公室设在工会。

(二)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工作情况,部署阶段性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检查总结季度工作,研究推动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的新举措,并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及责任

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的主要内容

1、医院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置。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责任科室:医务科、护理部

(3)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1)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业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责任部门:客户服务部

(2)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责任部门:客户服务部

(3)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责任部门:客户服务部

(4)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责任部门:客户服务部

3、便民措施

(1)按规定应病人或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如病历的查询、复印)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责任科室:安全保障部

(2)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门诊医生安排。责任部门:医疗事务部

(3)医院门诊急诊部、职能科室、住院部各病房的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径;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4、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

(3)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医院院务的主要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责任部门:院长办公室

(2)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责任部门:院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门诊病人总数、病床

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

(2)财务管理事项: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院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责任部门:财务部

(3)用量前十位的药品排序及重点监控抗生素等药品使用情况。责任科室:药剂科

(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责任科室:采购中心

(5)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情况。责任科室:采购中心

(6)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责任部门:安全保障部

3、人事管理情况

(1)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薪酬体系。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2)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考核形式、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3)岗位评聘、解聘、辞聘职工的标准及程序。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4、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职能科室中层干部情况。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工会

(2)上级领导机构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责任科室:纪检监察科

5、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计划生育二胎指标公开情况。负责科室:计生办

四、公开程序

(一)公开必须严格。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医院经营情况或职代会提出的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地提出公开内容。根据责任归属分块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院务公开办公室审议。

(二)实行责任审查。凡是向群众公开的内容,办公室对承办科室(部门)的准备情况要进行审查,以保证提案材料的完备性和公开信息的准确度。

(三)明确公开方式。根据公开的内容和工作要求,由领导小组确定公开的时限、范围及实施方式。

(四)坚持复议制度。公开的内容凡遇有职工争议较大或反映强烈的情况,决不搞硬性通过,而采取由办公室召集职代会主席团或主席团联席会议集中研讨决定的方式,通过统一思想,达到求同存异,推动工作开展的目的。

(五)落实公开方案。公开内容一经通过,办公室负责推动承办部门及时、准确地贯彻落实。

(六)反馈公开情况。公开内容要用院报、简讯、会议等多种鲜明的形式向职工公布。

五、公开方式

公开的方式必须服从公开的内容。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形式:

(一)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医院的一切重大问题在会上公开,并由职工代表审议通过。

(二)每季度负责召开1—2次党委会,公开医院重大问题决策和进展情况,自律廉政,实施集体决策,共同监督。

(三)每年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向老职工公开医院管理、经营情况,通告下一步发展的方向和决策,认真听取老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六、监督机制

(一)实施党委监督。把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列入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专项内容。谁负责、谁自律,做到自觉自查自纠,互相监督,集体推动。

(二)设立专门机构监督。以医院纪委为主吸收部公职工代表或成立监督小组,每季度或半年对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同时召开工作进度发布会。

(三)实行群众监督。设立医院院务公开意见箱,职工对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有何意见,可随时书写投递。该意见箱由纪委指定专人每周开取一次并负责处理。

(四)强化职工代表监督力度

1、切实保障职工对医院重大经营决策的知情建议权。

2、切实保障职工对医院用工、分配方案和医院内部管理重大问题决策的审查通过权。

3、切实保障职工对医院中层以上干部的评议监督否决权。

4、切实保障职工对医院涉及职工生活福利事项重大决策的评议表决。

七、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

八、实施时间

本细则自2012年2月13日起正式施行,凡与本细则不符的有关规定,以本细则为准。

 

 

 

                             宿州市立医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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