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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州市癌症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来源:市疾控中心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6-15 09:17 编辑:疾控中心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委员会、文广新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我市癌症防治工作,提高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市居民身体健康,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等13个部门组织制定了《宿州市癌症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州市卫生计生委               宿州市发展改革委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科技局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宿州市民政局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州市环保局                宿州市农业委员会

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61


宿州市癌症防治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6部委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 -2017年)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578号)及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等16个厅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癌症防治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皖卫疾控〔201742号),进一步加强宿州市癌症综合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防治现状

癌症是一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疾病。慢性感染、不健康生活方式、环境污染和职业暴露等致癌因素严重威胁我市人民群众健康,我市癌症的发病率和患病率呈明显的上升趋势。据宿州市2017年死因监测报告,全市恶性肿瘤死亡率为115/10万,占全死因的22.79%,是我市居民人群的重要死因,已成为威胁居民生命健康的主要杀手。目前,依托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项目,宿州市桥区和灵璧县开展了肿瘤登记项目,根据20176月上报2014年的肿瘤登记数据:桥区2014年新发病例数为3645例,粗发病率为219.27/10万,死亡病例数2722例,粗死亡率为163.75/10万;灵璧县2014年新发病例数为2385,粗发病率241.02/10万,死亡1269例,粗死亡率128.24/10万。另外,桥区、灵璧县开展了农村地区消化道肿瘤早诊早治项目,同时在农村地区还开展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这些项目都成为我市癌症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中西医并重,加强癌症防治体系建设,提高癌症防治能力,实施癌症综合防治策略和措施,为遏制癌症增长、降低癌症疾病负担奠定基础。达到以下具体目标:

(一)2018年建立市级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职责,控制主要可防可控致癌因素增长水平。加强我市癌症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医院、疾控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间配合,依托现有资源提升癌症综合防治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规范肿瘤登记制度,肿瘤登记继续覆盖全市人口,提高肿瘤登记工作质量,开展癌症患者随访工作。

2019年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推进癌症防、治、管的整合。

2020年形成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癌症防治体系;掌握全市和各县(市)、区癌症发病、死亡和生存情况。

(二)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2020年达到65%。成人吸烟率每年下降3.5%

(三) 继续实施好城市癌症早诊早治工作;在做好桥区、灵璧县上消化道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基础上逐步扩大农村地区覆盖面,提高早诊率。

(四)规范开展重点癌症的诊疗,逐步提高重点癌症5年生存率,降低病死率。

三、主要措施

(一)履行部门职责,落实综合措施。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癌症防治规划,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做好癌症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健康教育、预防诊治和监测评估,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癌症中医药防治工作,推广应用中医药防治癌症的技术和方法;发展改革部门将癌症等慢性病防治相关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癌症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建设;教体部门将癌症等慢性病预防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推广全民健身运动,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科技部门加大癌症防治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引导抗肿瘤药生产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加大对贫困癌症患者及家庭的救助力度;财政部门安排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包括癌症患者在内参保人员的保障待遇,定期与卫生计生部门交换癌症病人医保报销信息;环境保护部门加强环境监测和污染治理,优先整治易于导致人群健康损害的环境污染;农业部门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改善;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组织广播、电视台等主要媒体科学传播癌症防治知识;安全监管部门监督用人单位对可能导致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加强对相关作业场所和个人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抗肿瘤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管。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建立癌症综合防治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加强与省级癌症防控机构和癌症诊疗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发挥我市医疗资源丰富的优势,提高我市癌症防控水平,同时加强各级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问的配合协作,鼓励县(区)级依托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成立癌症防治机构,承担区域癌症防治技术指导职能,进一步健全我市癌症防治协作网络,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综合性医疗机构为基础,合理整合我市癌症防治资源,在全市癌症防治工作中起到沟通协调、技术支撑和技术指导作用。成立市癌症防治专家组,开展对我市癌症预防、治疗、登记随访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工作;发挥已成立的各类癌症防治项目专家委员会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癌症筛查、危险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综合干预、宣传教育和患者随访管理等工作的指导,提高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癌症防治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癌症防治学会、协会和社会力量在癌症防治工作中的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癌症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癌症综合防治力量。

(三)加强肿瘤信息收集工作、开展肿瘤病人随访管理工作。加强肿瘤登记报告管理,落实《肿瘤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肿瘤登记体系,充分利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保障部门信息资源,切实提高肿瘤登记工作质量,逐年提高肿瘤登记随访信息化水平,定期发布癌症相关信息。加强医院肿瘤病例信息监测工作,收集癌症临床诊治及预后信息,科学指导癌症规范化诊疗。建立完善肿瘤随访机制,积极开展肿瘤病人随访管理工作,并根据随访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建议,以期进一步提高肿瘤病人的生存时间和生存质量。推动建立肿瘤登记随访数据互联互通机制,利用肿瘤登记随访的大数据,为制订肿瘤防治政策提供依据。

(四)推进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进一步加强控烟宣传工作,推动我市控烟立法,促进各项控烟措施落实,加强青少年控烟教育,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加强乙肝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计划。加强环境保护力度,针对当前影响人体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可能导致职业性肿瘤的行业和企业的监管工作,加大监测力度,改善作业环境,强调个人防护,降低职业致癌物、电离辐射等暴露风险。

(五)加强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以城市癌症早诊早治、农村地区上消化道肿瘤早诊早治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为抓手,规范开展各类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加强对基层项目执行机构的指导和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基层技术人员的诊断能力和水平。总结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点地区的工作经验,推广有效地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模式。加大对重点癌种、高危人群癌症早诊早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防癌体检的规范化管理,在条件成熟的县(区)探索建立政府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健康管理机构参与的防癌体检运行机制。在有条件的医院开展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提高医院就诊患者早诊率。

(六)提高癌症诊疗服务水平。通过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癌症诊疗能力建设,规范化治疗肿瘤,推进肿瘤精准治疗模式,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充分发挥宿州市肿瘤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开展相关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培训与督查,推广肿瘤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筛查、诊疗等新技术的推广以及个体化规范治疗方案的应用,开展质量控制与评价,提升我市癌症治疗规范化水平。开展癌症康复、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机构建设,结合慢性病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与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制度。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癌症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和心理支持,对晚期患者开展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七)加大中医药防治癌症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发挥中医药在预防和治疗癌症中的作用,强化肿瘤中医临床防治能力建设。通过医共体和医联体建设、对口帮扶、人员培训等措施,推进县级中医医院肿瘤科建设,带动基层肿瘤防治能力水平的提升。研究推广中医适宜技术,运用中医治未病的理念,开展肿瘤预防及防复发服务。

(八)加强癌症防治科学研究和多方合作。积极争取各类专项经费支持,推动环境致癌因素、癌前病变诊疗、早期筛查检测技术等综合防治技术的研究。加强中医防治常见肿瘤的系统化研究和关键领域的中医药精细化研究。在信息共享、能力建设、健康教育和技术研发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

(九)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全民防癌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癌症防治知识核心信息,倡导戒烟限酒、合理膳食、适量运动和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预防意识和能力。制作传播癌症防治科普读物和公益广告,充分利用世界癌症日、肿瘤防治宣传周等卫生日活动,推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开展癌症防治知识宣教,普及癌症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癌症早防早诊早治意识。鼓励社会组织和癌症防治机构共同行动,建立抗癌健康教育专家库,编制抗癌知识手册,深入城乡开展义诊咨询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咨询热线,为群众提供针对性的科学防癌知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市级癌症防治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防治工作领导,协调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并发布癌症等慢性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将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将癌症防治纳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保障措施。

(二)加强保障力度,拓宽筹资渠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癌症流行程度,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并将财政补助资金与癌症防治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逐步扩大癌症等重大疾病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增加基本医疗保障相关目录中治疗癌症等重大疾病的药品种类,加快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加强基本医疗保障与医疗救助工作的衔接。建立多元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为癌症防治提供公益性支持。

(三)加强人才培养,强化队伍建设。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在依托现有资源基础上,加强肿瘤外科、肿瘤内科、放射治疗、病理、中医肿瘤等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以肿瘤防控为重点的公共卫生医师培训,在全科医师、住院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中,强化癌症防治内容,提高防治技能。通过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措施,提高基层特别是贫困地区医务人员癌症防治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开展效果评估。各地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防治工作年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各项目标和任务完成。各县(区)相关部门每年底前将本部门本年度落实行动癌症防治行动计划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报送至同级政府并抄送同级卫生计生委(局)。市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癌症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估,综合评价政策措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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