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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地方海事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市海事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09-27 10:03 编辑:海事局

 

一、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33

21.93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10

0.7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3

21.22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

21.22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地方海事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21.93万元,完成预算的66.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地方海事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占3.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1.22万元,占96.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 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8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故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18年宿州市地方海事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10批次),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80人次)主要是用于外市来人业务检查与工作指导。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水上安全督查、环境保护检查等。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2018,宿州市地方海事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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