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经编委会研究,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宿州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同时设立中共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为中共宿州市委的派出机构。
一、机关职能
(一)高新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1、编制并报批高新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预审工作,协同规划部门做好区内的规划审批工作,配合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编制并报批高新区土地使用规划,协同土地部门做好区内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工作,配合土地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土地权证。
3、编制并报批高新区环境保护规划,协同环保部门做好区内项目的环保审核或审批工作,配合环保部门核发《环保设施施工许可证》、《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4、编制并报批高新区房地产管理规划,协同房管部门做好高新区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配合房管部门核发《房屋产权证》、《商品房出售证》等证书。
5、负责高新区内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权限内投资项目的审批,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7、负责高新区的财政预算、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督,以及税收征管等工作。
8、负责制定高新区产业发展政策、科技创新政策等工作。
9、负责管理高新区的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依据有关外事规定,办理高新区内涉外事务,申报区内人员出国(境)等工作。
10、负责高新区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等工作
11、负责高新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高新区人事、劳动、工商、物价、社会治安以及社会中介、社会保障组织的具体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高新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13、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高新区党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在市委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教育工作,依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辖区的干部管理工作,领导高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对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组织的指示、决定等。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高新区管委会下设9个室、局:
(一)党政办公室
(二)经济与科技局
(三)建设局
(四)财政审计局
(五)招商局
(六)督查考核办公室
(七)社会事业局
(八)应急管理局
(九)城市管理局
三、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安徽省宿州市竹邑路8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20-12:00 下午2:30-5:30
五、联系电话
0557-3927912 0557-3927288
六、网站地址
http://gxq.ahsz.gov.cn
七、邮政编码
234000
八、办公邮箱
ahszgxy@163.com
九、单位负责人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