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园区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工作效能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打造高新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结合园区管理提升年、项目推进年活动,现就优化园区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工作效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高效分工机制,实行工作调度现场化
1. 强化分管和部门负责制。园区明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由园区分管领导或明确的牵头领导,安排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
园区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部门及单位要加强领导,加强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全体人员工作例会,促进每周工作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园区各部门及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顾全大局,协调配合,维护政令统一、政令畅通,切实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各项决策部署。
2. 实行现场调度工作机制。园区形成的各类会议调度制度,按照职责由具体部门牵头组织落实,原则上工作调度会议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现场召开。
党建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汴北党工委牵头集中调度,每季度开展1次。招商包保(项目)工作,由招商局、经济与科技局牵头,每月开展1次集中调度。财税、经济运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创建等工作,由牵头部门调度,要求每月适时开展。
除园区层面安排集中调度外,现场调度一般不再要求部门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改进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工作进度图表化
3. 实行重点工作周安排日报告机制。园区安排分解的各类重点工作,由园区各部门及单位按年初计划做好实施,要求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
园区各部门及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要在每周五按照大事突出、要事不漏的原则,自下而上提交一周重点工作安排,逐日条目式计划各自岗位下周工作日上下午主要工作,同步提交上周未完成工作的说明。
一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集中面向社会公布(领导班子成员要求在园区公示栏张贴,并在园区网站发布;工作人员要求在办公公示栏张贴公布),内容要求实事求是、一事一条、言简意赅、表达准确,有可操作的细化内容和量化指标。
4. 实行重要板块工作图表化分析调度。园区财税、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建设项目、经济运行、效能督查等重点工作板块,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图表,自下而上每月签字上报。
财税报表,由财政局会同税务工作组负责,主要在每月底上报每月财税运行情况,要求包含收支明细、资金调度分析等内容。
招商引资报表,由招商局负责,主要在每月底上报每月招商情况,要求按照意向、签约、落地三类进行分别统计,包含项目简介、计划建设内容、项目联系人等内容,同时上报开竣工项目分析。
产业项目报表,由经济与科技局会同各包保组负责,主要在每月第二周上报每月项目包保情况,主要在每月底上报每月项目进展情况,要求包含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和当年计划投资、当前完成投资、当前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下步打算等内容。
建设项目报表,由规划建设会同各国有企业、建设单位负责,主要在每月底上报每月项目进展情况,要求包含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和当年计划投资、当前完成投资、时序进度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下步打算等内容。
经济运行报表,要求经济与科技局负责,主要在每月10日前上报上月经济运行情况,要求包含各类企业运营、产值税收、经济运行分析等内容。
效能督查台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主要在每周五上报当前重点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要求包含督查事项、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是否办结等内容。
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按照工作需要实时上报。各类工作总结、分析材料要求论文化处理,要求内容有数据和事例支撑,涵盖问题、措施、成果等基本部分,有工作结论和思考。
三、改进企业服务机制,实行政策兑现规范化。
5. 规范改进政策兑现流程。园区招商引资企业政策兑现工作按照企业申请、部门审核、提请研究、兑现政策四个环节规范操作。
企业申请环节,由园区企业根据入园协议的约定,向所在项目包保组联系人(联络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依据。项目包保组要求当日完成受理。
部门审核环节,由各项目包保组初审后,报经园区分管领导签批后,由项目包保组会同招商局、经济与科技局等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各单位审核结果要求及时反馈项目包保组。
提请研究环节,指企业申请经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各项目包保组(联络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提请园区主任办公会研究。
兑现政策环节,指园区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纪要出具2个工作日内,财政局及相关单位根据会议要求和纪要内容(附上会报告)拨付资金或办理相关事项。
企业政策兑现上会材料要求规范完整,项目联系人、联络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园区分管领导需逐级审核签字。材料缺失不全的,原则上不予上会。
6. 规范改进部门审核工作。企业政策兑现申请,主要由包保组、招商局会同经济与科技局首先会审,主要核对入园协议和项目进度情况。
涉及财政补贴、税收相关内容的,由财政局、税务工作组负责审核;涉及装修、工程等相关内容的,由规划建设局负责审核。其他内容由职能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进行审核。
一般性审核工作,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得无故拖延。
四、加强督查考核机制,实现绩效考核数据化。
7. 强化效能督查工作落实。效能督查办要把督促检查工作作为推动落实的重要抓手,要将领导督查、现场调度与日常督查相结合、面上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领导有明确要求的,督促按时保质落实;需要领导决策推动的,及时向领导报送可供决策的信息。
效能督查办要注重统筹协调,加强对重点难点工作的过程控制,通过工作询问、台账抽查、现场察看等形式,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排解工作中的矛盾,强力推动工作落实。
8. 优化绩效考核和问责工作机制。党政办公室负责,牵头优化月度工作任务考核办法,细化量化具体考核指标,积极构建现代化指标考核体系,建立完善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真正把目标责任考核作为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推进工作落实的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党政办公室要结合督查和考核实际,全面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园区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执行不力,对履行职责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等行为,根据责任轻重,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及组织纪律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本意见由效能督查办负责督查落实,相关落实情况计入每月月度工作考核内容。本意见同样适用于园区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