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宿州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081号提案的答复
刘明军委员:
您提出的“烂尾楼安全隐患亟待重视”的提案,房管中心高度重视,结合单位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我市的“烂尾楼”主要是停工停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烂尾的原因错综复杂,包括资金链断裂、债权债务纠纷、涉法涉诉、建设手续不齐全等内外部原因。其中开发商资金不足在烂尾成因中占比最大,浪费了公共资源,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安全隐患。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和“烂尾楼”防范,多措并举,强化统筹,积极推动解决各类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一、推进烂尾项目处置,努力消除社会安全隐患。
针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的商品房烂尾、办证难、延期交房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相关部门全面梳理排查,明确牵头责任单位,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析研究解决方案。通过破产重组、异地安置、司法拍卖、筹资续建等方式分类推进处置。金鼎花园二期、河畔一号二期、博文苑、西关步行街、幸福里、瑞景花园等烂尾楼及停缓建项目存在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其中,停工烂尾多年的金鼎花园二期项目已于2021年初竣工交房;河畔一号二期、博文苑、西关步行街项目被征迁户采取异地安置方式已经安置上房;幸福里项目正在推进司法拍卖程序;瑞景花园项目即将验收交房。在烂尾楼及停缓建项目处置期间,一方面加强项目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住建、房管、法院、公安、项目破产管理人等各方联合采取措施,在施工安全、治安保障、设施防护、值班值守等方面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同时加快推进项目处置和复工续建,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二、完善制度约束,进一步防范烂尾风险。
市房管中心在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同时,注重抓好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管理制度,强化行业监管,努力防范项目烂尾风险。一是强化对开发企业及项目建设的动态管理。 通过修订完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系统平台”、加强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检查等方式,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项目建设投资持续良性增长;二是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制定《宿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建立统一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通过监管系统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网络化管理,对开发项目预售资金实行全程全额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防范烂尾楼风险,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不断强化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宿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激励、惩戒。进一步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四是聚焦房地产市场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紧盯“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编制《“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全面贯彻因城施策,落实差异化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符合我市实际。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预警机制,统筹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近年来持续推进化解,我市房地产领域存在的烂尾楼、停缓建项目等大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房地产形势总体稳定,信访矛盾纠纷持续下降。下一步,房管中心将认真对照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房地产领域存在延期交房等矛盾纠纷,积极发挥部门作用,紧盯房地产领域项目建设、交易等环节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持续推进问题解决,防范烂尾楼等问题发生,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市房管中心
联系电话:3960328
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0日